我騎機車載我友人去應徵工作時....
我在找那位老闆....
我找到了....
停在對面(路旁)....然後看了一看沒車我就轉過去...
轉過去到雙黃線那...剎那間..忽然有人從我後面撞我....
那位是某大學女學生...他好像牙齒斷一顆...
我沒事...他機車也沒啥事只是鏡子斷了...
(雙方都有駕照...沒有叫警察)
我有 " 目擊者 " 看到他撞到我...
我有打方向燈...
請問大大他若要我賠錢我需要賠他錢嗎?
那大大我若沒打方向燈呢? 因為我忘記有沒有打 我友人是說我有打但我忘了有沒有打!
那大大請問一下有叫警察跟沒叫警察有差嗎?
最後那某大學學生... 報警....我也做筆錄... 最後拿一張3聯單... 他好像說...什麼肇事責任的... 6個月...那個我不懂... 意思是他有責任我也有責任羅! 他做筆錄時說他在6米左右有看到我 之後閃避不急揪A到了... 請問大大們那傷害過失責任6個月... 是啥意思!
PS.我轉的那地方沒雙黃線是可以轉的!
" 知道才回答 "大大 大大我的意思是我先停在旁邊看一看有沒有車之後我再轉過去.... 阿她說在6米前看到我(他是騎30KM)... 他說那時是他閃避不及才撞到的...(那時我後輪快到對向車道了..意思是我快要過去了) (我是在雙黃線和單黃線的中間地帶...那沒有劃線...) 我是要轉去對面而不是要迴轉唷!
大大我是先直走後 停在旁看前後有沒有車在轉過去 她說一開始有看到我以為閃的過去 後來沒閃過去揪...
|C ∥ | A * |B | | | | | | | | 大大我從 " C 點 " 騎到 " A 點 " 停下來看前後有沒有車之後揪轉到 " B 點 " (哪旁邊沒有畫路肩的白線...) " * "號是我被撞的地方
|C ∥ | A * |B | | | | | | | | 弄得不好不見怪
那" * " 是在中間偏左一點 那揪是撞擊點...揪是我機車靠車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