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於交樓日沒有履行臨時租約上協議, 還本末倒置要控告我們, 請問可以點做?

2008-06-02 7:50 am
事關重大, 希望各位專業人士幫忙提供正確專業意見

說來話長, 我們與一對外籍夫婦達成協議租住他們的單位, 於我睇樓時, 因為發現單位內牆壁漆油一撻撻, 我要求他們全屋鬆漆一次, 他們於地產經紀面前當場同意, 而地產經紀說會幫我們傾7-10天免租期

隔天於簽臨時租約前, 地產經紀通知我, 業主說不會作任何投資於單位, 但我說他們已達成口頭協議及必須履行, 並要求與業主直接對話, 當晚我老公同業主再度達成口頭協議, 他們同意全屋鬆漆, 但將免租期由10天改為無免租期, 因為我們唔想煩所以應承, 並相約於第二天簽署臨時租約

於簽署臨時租約時, 雙方同意於地產經紀面前, 把單位內所有問題列出, 並當場協議, 如雙方都同意就寫於臨時租約上, 業主須於交樓日前解決列出問題, 臨時租約上內容包括:
1. Double paint in whole house and front yard
2. M/F and all bedrooms put mosquito nets
3. Change the M/F washroom light
4. Fix cabinet door in kitchen
5. Fix the shoes drawer
6. Fix the master bedroom closet door
7. Fix the kitchen lock
8. Remove the steel rack and ceiling spot light

當今天黃昏我們去收樓時, 我們發現第四項(厨櫃門維修)並沒有履行合約修理好, 而地產經紀說她於下午一時許再次到單位檢查時, 其實還有幾樣細工程並未做妥, 但業主說裝修工人會於二時再工作, 並保證今天一定可以交樓, 於下午四時, 經紀再聯絡業主有關工程進度, 業主說一切已妥當, 只是厨櫃門出現問題及不能維修, 經紀立即聯絡裝修工人了解情況, 工人說除非因某些問題所以厨櫃門無法維修

當我們到達時, 約下午五時, 業主已走但留下鎖匙給經紀, 並要求我們簽署正式合約及由今天開始起租, 但我當然否決並致電業主理論, 我不需要他們賠償雙倍租金, 只要求他們履行臨時合約上協議, 並且完成所有協議工程及維修辨妥後才起租, 因為基本上並不是雙方協議下的條款, 甚至前園的油漆還末乾透

他們說我們無理取鬧, 除厨櫃問題外, 所有已經解決, (其實還有些小問題但可以接受), 而他們說他們發現單位內有很多電線有問題, 他們都主動先行解決, 並說單位不會有任何危險, 已經可以隨時搬入

我非常欣賞他們解決了電線的問題, 但想深一層, 其實亦是業主的責任問題, 如果租客因物業有危險而導致問題, 他們是要負責的

而我向他們說單位是非常安全但他們並未履行合約, 但我重申我不需要他們的雙倍賠償, 只要他們履行臨時合約上協議, 並且完成所有協議工程及維修辨妥後才起租, 但他們一口拒絕並說我們無理取鬧, 要控告我們作出賠償

現在我們非常憤怒, 因為業主無依合約協議而導致我們一家人出現很多問題

請問:
1. 如果我要控告業主, 需要點做?
2. 我們除了可以向業主索償雙倍租金外, 請問其間所有律師費, 及因
為此官司而導致的支出及損失, 可以向業主索償嗎?
3 就此事件, 我們的勝訴大嗎?
4. 我於單位內拍攝了一些照片, 可以作為有用及有利的証據嗎?
5. 如提供照片不能作為有用及有利的証據, 而業主當然不會給我們進
入單位, 可以點做?
6. 經紀可否列為証人?

多謝各位專業人士幫忙提供意見
更新1:

業主說他們已盡力維修, 但並未成功, 請問這是理由嗎?

回答 (5)

2008-06-02 9:02 am
✔ 最佳答案
我想問是否衹有厨櫃門沒有維修?
若只有這樣,問題又不大的話,接受算了,
因訴訟須時,須錢,非常麻煩的.
若有必要訴訟:
1.找律師徵詢意見.
2.除了可以向業主索償雙倍租金外, 律師費, 及因為此官司而導致的支出及損失都可以向業主索償(當然係講打嬴了啦)
3.若你所說屬實,又有証明及經紀作証人,嬴面都好大.
4.也可以
5.不用理會,若訴訟須要証明,法庭都會要求再進入單位觀察.
6.經紀是唯一重要証人.
業主說他們已盡力維修, 但並未成功, 這當然不是理由嗎.
再補充:一般這樣情況下,你找律師發信給業主,雙方都不會上庭,庭外和解了事;大多可能會退回訂金給你了事.
2008-06-03 6:37 am
多謝各位寶貴意見, 特別是gumguumpersian 需要用很多時間去發表意見, 很中肯, 但我也冒昧地說, 業主也是有識之士, 當然非常明白遊戲玩法, 而且各位又甚知我們要付多少租金呢? 要知道業主應允我們的要求, 他們也一定計過哂啦, 姑無論結果如何, 非常多謝各位寶貴意見, 謝謝
2008-06-02 4:02 pm
恕我直言,我希望以第三者角度去評價此事,我無意站在業主或您的立場偏幫某一方,我只想將事實及以法律角度去看此事,希望您能平心靜氣去理解及看我的文章。
先得罪說看完您的內容,實在感到只是雞毛蒜皮的少事而已。當然我明白您作為租客要付出租金,而我估您的租金應最少萬元以上,因您的業主是外籍人士,照說沒可能位處於深水埗吧!而且一份租約可以用英文來撰寫,您們的學歷程度一點也不輕呢!是嗎?那我相信您們是有學識的專業中產家庭吧!
我也明白作為中產的壓力很重,而且因基於有學識,往往對事的執著會比較重,這本是好事,但若是太過的話,那就對自已不好了。
我希望您知道我在此網的回答宗旨除了為提問者解決當中的買賣樓宇知識難題外,背後的隱藏情緒煩惱亦是事件引發的主因。所以我希望未回答您該如何處理前,先處理您的情緒與及心中困擾著的為何令事件發展成這局面。
以我看事情真的並非嚴重,坦白說您的業主真的很好人,錯在您的經紀為了討好您們,說將免租期由一般的7天延至10天,就是因為這點,令您誤以為可以在業主上不斷拿著數。當然您的心不是這樣,但是我可以說您這經紀是牆頭草,不是中立去處理此事上的矛盾位。他不應說業主仍有很多少問題未處理,變相是打小報告。


而且免租期存在灰色地帶,您不能說為了不想煩所以才答應業主免租期的說法。因為沒有免租期亦不為過,目的是給一個日子讓租客去裝修或維修間屋才入住,這只是一個通融期,不能看成拿業主著數的事,亦不可說成為免煩惱才投屈就。若是這樣想,您會不開心。是嗎?
再說作為業主的,真沒人想不斷投放資金成本在出租單位上的,我可以說這些成本真的收不回。人就是這樣,不是自己住,裝修得再美也是給別人住,別人會否用心及愛鍚去住?我就真的十個也見不到一個是如此,或許您就是第十個有良心的人,但大都數也不會。故業主為了保障自己下,當然不想投放太多資金作無回報的打算,這是人之常情,換轉是您,相信您也會有這想法,是嗎?
我這人很公道地說,有些業主反會說,既然租客要求要油漆,又要左維修、右維修,那就在租金上再上調一點作為成本的支出。我可以說業主最清楚自己層樓的價值何在,他開得此價錢,早已是合理價。後租客再要求做這做那時,若業主沒再提價而接受您的要求,這真的是作為租客的您賺了。我不想負面地說,根本您已佔您便宜。我知若我這樣說您會誤會我的說法而不悅,但事實已是如此。
我體諒及明白您為何不開心,但同時我希望您也懂得站在業主立場為他們想,我不知您租的單位有多大,但既然在front yard,理應就算是村屋最少也有700呎,以一個700呎的單位去翻油漆,不說真的起底批灰去做,也要萬多元。不要忘記此際的通脹很嚴重,油漆師傅最少的工資是日薪800元。一個業主願意為您放本下去,不單油漆,還要例舉了最少8項的維修,您連燈胆也要業主替您更換埋,可以說,您實在有點兒過份。
一般在租務條例上,如燈胆的更換屬消耗品,是租客自行更換的。您都可以列在租約上,您要評理,別人也不會站在您方的。
而且您說要加蚊網,全屋安裝最少也要萬多元,不要以為現時的物價很平啊!鋁材及建築用料因人民幣的升值,加上地震後的重建需求很大,這些都已漲價了不少,加上人工貴己是不崢的事實。
還未說,您的業主說將壞的電線已更換,您知嗎拉及更換一條電線此際說最少$400-$600元,當然不知業主換了多少條,但計您在租約上的要求,以公道去說,相信他已投放了最少兩萬多元給您,攤回每月業主已收少了最少兩千元有多,這條數,業主都沒有與您計數。您可以說是業主蠢自己額外換電線,他有責任確保安全。換轉另一角度,我想問您作為租客的會否向承租單位買家居保險呢?以確保萬一發生事,您會賠償給業主呢!
所以您怎樣對人,人怎樣對您。此事上,明顯是您欺負業主多於他欺負您,他早已遷就您,但您沒感恩之餘,還認為他更換了電線是應份的?!
我不希望您做人是這樣,我很堅信好人有好報,別人對您好,您要感恩,不是要您到知恩圖報的階段,而是有些事情能降低要求就降低。我也是一個很高要求的人,事事都很認真用心做到最好,但不是全世界也與您一樣,事情不能十全十美,我知您是完美主義派,見到塊牆一撻撻,但不要忘記這層樓不屬於您,您只是暫時寄居於此,若是真的屬於您的安樂窩,您可以有很高的要求。但事實上不是嗎!再高要求都要業主配合您,若做不到您的心水,您會感不開心,認為是別人欠了您,您這樣是很痛苦的。
我的焦點不是看您要打官司追討什麼,若您真的去律師叫他替您打,我相信他會勸您省下那無謂的數萬元律師費,用來替這家居佈置。
您真的以為您有勝算把握?其實您問得這問題,心中已有答案就是不可能!我常說一個人若對事情有猶疑,此事不做為妙。因人的直覺很準,就是心中的信心很強,那您根本就不需問這問題。
而且您這case,是絕無僅有,我不想您給法官看了恥笑您的無知。




2008-06-02 08:08:45 補充:
我絕對認同 nancy_0606 的說法。

說真一句,您只給數千至萬多元的租金,要求這麼多,真的有點兒過份。做人不要這樣吧!過得別人、過得自己那關才是重要。

要比那些在四川的災民,連帳蓬也不能用,因沒有平地安裝,唯有用紅白藍找來竹子頂著。您還能有錢租屋,再要求業主做這麼多,業主雖則開始不願答應,最後都相就。您還要求多多,真的是很過份呀!

我希望您懂得感恩,明白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很多住板間房的,有人願租給他們都要感謝萬分,您還不懂?!

2008-06-02 08:22:50 補充:
說到底,本末倒置的是您們。我不喜歡為那您的5分硬要去奉成您,明明是您的錯,都吹捧您是對。這樣對您不單令您更陷入不開心的境界,更以為是全世界都欺負您,這樣負面的看事情,只會令您更不開心。

我知有些人見您這樣會煽風點火,說只有您才是對。目的只是一面倒的認同您,但對您的人格發展是不利的。人與人相處在乎關心與包容,我希望我是表達對您的關心,希望您從錯誤的思維中走出來。

2008-06-02 08:27:09 補充:
再說,我相信此事上您的外子見您的表現只會增添他的煩惱與壓力,他每日上班的壓力已很大。作為太太的,是要給予一個安樂及安心的居所給丈夫從外打仗回來有休息的空間。而不是不挑起火頭,我知您不想,亦無這意圖。只是您內心一定有些存在著很久的不快事,一直未能釋放,所以不經不覺中借題發揮。若是有內心的不快,其實有很多自願機構可以幫助的。

2008-06-03 06:35:04 補充:
jkllaw:

我知人性的短處就是喜歡別人的認同,人是不會看到自己的錯誤地方,別人的提點您可以不去聽,但我會說您這性格絕對令您壞大事。

我早已說不在乎您的一分半分,我只想提提您做人做事的態度。

只看您的回應已知您是一個很自私的人。

業主當然會計數,但不是所有業主租屋出去都有錢賺,您看得太膚淺了。再說您的心原來貪心得很,本來在我的回答中我不想太直接去批評您,但看到您這回應已知您的心走了歪路。

2008-06-03 06:40:55 補充:
人當然想有人去支持自己的想法,網上什麼人也有。有些人為了遊戲從未懂得回答有關房地產深層次的回答只管附和及取悅您,您當然取他為最佳答案!

但我個人的做人宗旨就是希望用心及良心去提醒您的錯誤想法,希望您能從中清醒過來,您不願接受別人的好意,我也沒辦法。始終人的性格是不能改變,變得只旁人替您的著緊。

以您的性格看來,您的行為時常為您的外子帶來很多麻煩,很替您擔心您的婚姻關係,長久下去失敗的只會是您自己去承受。

2008-06-03 06:48:35 補充:
而且我在回答中已問您的租金是多少?但您沒回答,還要回應說什麼知不知您們的租金有多少?

您不說,我也估到,您應租的是村屋連花園那類,可能在南丫島。

就算租金很昂貴,例如灣仔已達36元/呎為例,租得起的都是專業人士,但都不會如您般的挑剔,我會說您是走火入魔,您心中的錢對您來說是十分重要,認為以錢去衡量您應收回的多少。若是這樣,您的個人發展只會越踏越錯的路。

2008-06-03 06:55:43 補充:
我知您們是專業人士及有學職,這點我早已說過。但有學職者,清楚明白自身的權益,不代表就可以此作為談判的籌碼。我會說很多時越懂得去投訴的人,就是您們這班中產有知識的人。因越知自己的位置,更要索求權利,但沒去看自己的義務何在。

您一開始已與業主閙得不快,我問您,您怎會住得開心呢!是嗎?再說,因此事,您與丈夫兩人是一條心,您的行為表現足已令丈夫不開心了!

您有內容中從沒提及丈夫認為該如何處理,足已知道他感煩擾,只是管您不來。對著繁重的工作已很辛苦,他根本不想多添煩惱。我已提了您,您若是不去認真處理自己的行為時,日後您不要怪著為何弄至家庭破裂。這是您早已埋下的導火線!
2008-06-02 10:09 am
如果業主未根據臨時租約內承諾完成維修,你確實有權拒絕簽正式租約,你更可根據普通法向業主提出索償,最少可要求業主退還臨時訂金,另其他索償例如就事件對你做成損失之賠償、利息及律師費堂費等等...但勝算有幾高就真係打過先知喇!
不過提醒你一句,如果輸左業主就有權向你追討賠償。


1. 如果我要控告業主, 需要點做?

答:第一步找律師出信向業主提出索償。

2. 我們除了可以向業主索償雙倍租金外, 請問其間所有律師費, 及因
為此官司而導致的支出及損失, 可以向業主索償嗎?

答:律師信內會詳細例出你就該事件引致的損失及索償金額,之後等對方回覆接受與否。

3 就此事件, 我們的勝訴大嗎?

答:只可以答你,現階段你有初步理據及證據向對方索償,萬一當對方拒絕賠償,你再跟律師相量,決定下一步什樣追討賠償的方法,是否對簿公堂還是言之尚早,何況說誰勝誰負更加遙不可及。


4. 我於單位內拍攝了一些照片, 可以作為有用及有利的証據嗎?

答:任何有關此租賃過程的文件、物件、人物都有機會成為對你有利或不利證據,而證據對你有利或不利就要睇官點睇喇。


5. 如提供照片不能作為有用及有利的証據, 而業主當然不會給我們進
入單位, 可以點做?

答:你如果已經拒絕簽署正式租約,就算照片能不能成為證據,業主都有權拒絕你進入該物業,你無簽租約就唔係該物業的租客,試問點可能未得業主同意而進入物業內呢?

6. 經紀可否列為証人?

答:只要佢願意就當然可以。


補充
業主說他們已盡力維修, 但並未成功, 請問這是理由嗎?

答:要視乎業主提供幾多證據證明佢已儘全力,再等法官判決。
參考: me
2008-06-02 8:35 am
說真的,如果我是業主,我沒理由為一個已不能維修的廚櫃門,把所有廚櫃拆去再安裝新的。如果是我,我只會要求業主把壞了的廚櫃門拆下,免得掉下令人受傷。

如果間屋一開始就要裝潢那麼多,我就不會租的了。好似油漆,是新漆上去的便算,看不順眼便當作有「不乾淨東西」不租便算。你又要租,又要多多聲氣。大佬!你租廿年咩!?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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