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想以中肯去評理,不排除有洗黑錢的動機,因有心買樓的人,一般在大行如中原及美聯等,他們會在臨時買賣合約中要求買賣方各提供一個聯絡地址,以防他們不付佣金。
而提供錯誤的地址其動機何在?這真的要當事人才知曉。
但若是有心胡亂給一個聯絡地址,可見這人一定有一些不可告密的地方,不想別人知道。一個好人好姐,給聯絡地址是作正當用途,為何要欺騙呢!
我想除了洗黑錢,盜用別人的地址已犯法。絕對可以報警。
除非是地產打錯地址寄錯地方。
當然打開別人不屬於您的信件是不當,但既然不打已打開,唯有將信件註明"無此人"退回有關地產。
若有任何回應再看看如何處理。
因真的有人惡意盜用您的地址,那層樓根本不是您買的,地產也無權追您的佣金。因買樓有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那人以為自己很叻用別人的地址不付佣,最終地產會去小額審裁署告他拿回佣金的。
再不付可以釘契及凍結資產的。
所以您不需太過擔心會對您不利,因香港是法冶社會,不是您的理應沒大問題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