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地址被盜用)

2008-06-02 4:02 am
最近發覺有人在我不知情情況下盜用本人住址經地產公司買入一個單位, 此人我並不認識的, 我近日更收到一些有關此宗樓宇買賣文件,這事件上我會否牽涉一些重大問題, 我應如何處理及採取什麼行動才得到法律保障?

回答 (3)

2008-06-02 5:20 pm
✔ 最佳答案
我想以中肯去評理,不排除有洗黑錢的動機,因有心買樓的人,一般在大行如中原及美聯等,他們會在臨時買賣合約中要求買賣方各提供一個聯絡地址,以防他們不付佣金。
而提供錯誤的地址其動機何在?這真的要當事人才知曉。
但若是有心胡亂給一個聯絡地址,可見這人一定有一些不可告密的地方,不想別人知道。一個好人好姐,給聯絡地址是作正當用途,為何要欺騙呢!
我想除了洗黑錢,盜用別人的地址已犯法。絕對可以報警。
除非是地產打錯地址寄錯地方。
當然打開別人不屬於您的信件是不當,但既然不打已打開,唯有將信件註明"無此人"退回有關地產。
若有任何回應再看看如何處理。
因真的有人惡意盜用您的地址,那層樓根本不是您買的,地產也無權追您的佣金。因買樓有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那人以為自己很叻用別人的地址不付佣,最終地產會去小額審裁署告他拿回佣金的。
再不付可以釘契及凍結資產的。
所以您不需太過擔心會對您不利,因香港是法冶社會,不是您的理應沒大問題的。放心吧!
2008-06-02 9:23 am
我覺得不會是洗黑錢那樣嚴重,一般都是錯報地址的.
正常情況下你首先不應開信看信件內容,因為收信人不是你本人,你一開始看到收信人名不對你便要把信件退回郵局,聲稱沒有此人,因為這個情況下,若收信人錯報地址,而你開過信件看過內容,收信人係有權追究的.
但到現在情況下,你既然都看了,你可做的是跟據物業買賣地址聯絡當事人或聯絡經該地產公司成交的經紀去更正該通訊地址或了解事件原因.
即使沒有地產經聯絡資料,你到該地產公司都可以查到物業經那一個經紀成交的.
2008-06-02 7:18 am
個人建議:
首先報警備案,懷疑有人洗黑錢。之後不動聲色,免得打草驚蛇。



2008-06-04 00:04:20 補充:
雖然鐵面皇子說的有點道理,但好似我咁,我住在現時的單位已經有六年了,但我都會收到疑似上手業主一家的信件(因為我不是業主,我老爺說也不知道上手業主姓什名誰),包括銀行信及乜會乜會的會員通訊,次次退回又再寄來。

上2個月,網上行寄信來,本來我是等網上行寄新合約和換領續約贈品(現金卷)的信件,點知拆開之後才發現是網上行對疑似前業主的追數信,三百三十幾元!天啊!前世我欠了他們一家的嗎?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4: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01000051KK0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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