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三權分立,簡述其歷史淵源

2008-06-02 1:05 am
何謂三權分立,簡述其歷史淵源~唔該晒~

回答 (2)

2008-06-02 1:30 am
✔ 最佳答案
分權理論可以追溯到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提出的混合政體學說。柏拉圖認為混合政體綜合了君主政體的智慧和德性,民主政體的自由,是最好最穩定的政體[1]。

近代的三權分立最早由17世紀英國著名政治學家洛克提出,用以鞏固當時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成果。後來該學說不斷傳播,並被法國著名人物孟德斯鳩詮釋為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的形式,解決了在該種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現的部分問題。該學說在當時被廣泛認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證。


分權的目的
分權的目的在於避免獨裁者的產生。古代的皇帝以至地方官員均集立法、執法(行政)、司法三大權於一身,容易造成權力的濫用。即使在現代,立法、運用稅款的權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願的議會中,司法權的獨立在於防止執法機構濫權。


三權分立的實行
美國的立國者對政府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他們接納了孟德斯鳩的想法,在美國憲法之內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開,而且讓它們互相制衡。在當時這種憲制是前所未有的嶄新嘗試。至今美國聯邦政府的三權分立,仍然是眾多民主政體中最徹底的。而美國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憲制架構。

三權分立常見的問題是如何解決行政及立法機關之間的矛盾。其中一種方法是採用議會制。在議會制之下,行政機關的領導來自立法機關的多數派。行政、立法並不完全分離。現代一般認為,成功和穩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徹底的三權分立。事實上,除了美國以外,所有開始實行民主便使用總統制的國家,它們的首次民主嘗試都以失敗告終。相反議會制的成功率反而較高。

就算是三權分立最成功的美國,如何解決三個部門之間的矛盾仍然間中出現阻礙。1929年大蕭條時期,羅斯福上臺頒佈一系列法令,並通過國會授權取得美國總統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權力。但美國聯邦法院卻經常駁回一些法令。結果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數,宣佈羅斯福的《全國工業復興法》違憲。同年一名失業工人試圖利用《最低工資法》來取得工資補償時,被控方律師則直接指出該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羅斯福為推行新政,於1936年3月6日進行了「爐邊談話」,將矛頭直指司法部門,要求國會讓他無限制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數目,間接將司法部門置於行政部門管轄下。這就引起了全國範圍的激烈討論。後來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的大法官認為《最低工資法》並無違憲。有人認為當時大法官是為了保證三權分立的政治格局而退讓。
2008-06-02 3:31 am

柏拉圖主義經常被分類為一種形上學的二元論,有時候也被稱為柏拉圖現實主義。依據這種解釋,柏拉圖的形上學將世界切割為兩個不同的區塊:「形式的」智慧世界、以及我們所感覺到的世界。我們所感覺到的世界是從有智慧的形式或理想裡所複製的,但這些複製版本並不完美。那些真正的形式是完美的而且無法改變的,而且只有使用智力加以理解才能實現之,這也表示了人的智力並不包含知覺能力或想像力。這種區分方式也可以在瑣羅亞斯德的哲學裡發現,他也將世界二分為智慧(Minu)和感覺(Giti)。另外瑣羅亞斯德想像中的國家也與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描述的模型類似。瑣羅亞斯德對柏拉圖的影響程度依然未知,雖然他比柏拉圖還要早出現好幾百年,但他的著作大多都已被竄改過。
在《理想國》的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七卷裡,柏拉圖舉出了幾個隱喻來解釋他的形上學觀點:太陽的隱喻、以及知名的洞穴囚犯寓言、以及更直接的「線寓」。這些隱喻故事加起來便架構了一個複雜而艱深的理論:稱為「至善的形式」(The Form of the Good)或「至善的理想」(這也經常被解讀為柏拉圖心中的上帝),這種形式便是知識的終極目標,同時也是這種形式塑造了各種其他的形式(例如哲學的概念、抽象、以及屬性),所有形式也都是「源自」於這種至善的形式。至善的形式塑造其他形式的方式就如同太陽照亮或發亮其他物體一般,使得我們能夠在知覺的世界看到這些東西。柏拉圖認為,自然界中有形的東西是流動的,但是構成這些有形物質的「形式」或「理念」卻是永恆不變的。柏拉圖指出,當我們說到「馬」時,我們沒有指任何一匹馬,而是稱任何一種馬。而「馬」的含義本身獨立於各種馬(「有形的」),它不存在於空間和時間中,因此是永恆的。但是某一匹特定的、有形的、存在於[感官世界]的馬,卻是「流動」的,會死亡,會腐爛。這可以作為柏拉圖的「理念論」的一個初步的解說。
在太陽的隱喻裡,柏拉圖描述太陽為「啟蒙」的來源。依據柏拉圖的說法,人類的眼睛與其他器官不同,因為它必須要照明的媒介才能看清楚東西。而最強大的照明媒介便是太陽,有了太陽我們才能清楚的分辨一般事物。同樣的對比也可以套用在智慧的事物上,如果我們試著探索那些圍繞我們身邊的事物的本質以及分類他們的方式,除非我們具有理性的「形式」,否則我們便會徹底失敗而一無所知。
柏拉圖並以一個著名的洞穴比喻來解釋他的形上學理論:有一群囚犯在一個洞穴中,他們手腳都被捆綁,身體也無法轉身,只能背對著洞口。他們面前有一堵白牆,他們身後燃燒著一堆火。在那面白牆上他們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後到火堆之間事物的影子,由於他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這群囚犯會以為影子就是真實的東西。最後,一個人掙脫了枷鎖,並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第一次看到了真實的事物。他返回洞穴並試圖向其他人解釋,那些影子其實只是虛幻的事物,並向他們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對於那些囚犯來說,那個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並向他宣稱,除了牆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了。柏拉圖利用這個故事來告訴我們,「形式」其實就是那陽光照耀下的實物,而我們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過是那白牆上的影子而已。我們的大自然比起鮮明的理型世界來說,是黑暗而單調的。不懂哲學的人能看到的只是那些影子,而哲學家則在真理的陽光下看到外部事物。
而在柏拉圖提出的線寓(divided line)裡,我們則可以想像宇宙中的所有東西都代表了一連串漸增的「現實」(reality);這個現實曾經經過一次不平均的分裂,分裂後的子部分又依據與第一次相同的比例再進行了一次分裂(第二次分裂的比例是相同的)。第一次的分裂代表了智慧和感覺世界間的分割,而接下來的分裂則又代表了這些世界裡的進一步區隔:代表感覺世界的部分被切割為代表「真實事物」的部分以及代表「反射的陰影」的部分,同樣的,代表智慧世界的部分也被切割為代表整體形式的部分以及代表「反射」的部分。
柏拉圖的形上學,尤其是他將世界切割為智慧和感覺部分的二元論,也啟發了後來的新柏拉圖主義思想家例如普羅提諾和諾斯底,以及其他許多形上學現實主義者。雖然這種以形上學來解釋柏拉圖著作(尤其是《理想國》)的方式在西方哲學界歷史上相當普遍,但有些人也會採取較為保守的方式解讀柏拉圖的說法,傾向以知識論而非形上學的方式來解讀前述的洞穴囚犯和線寓等寓言。洞穴囚犯寓言與柏拉圖的老師蘇格拉底的生平間有著顯而易見的連結(蘇格拉底為了「啟蒙」雅典人而遭到殺害),這個例子也顯現出了柏拉圖著作裡經常埋藏了相當複雜而具戲劇性的內涵。 HY


收錄日期: 2021-04-15 22:55: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01000051KK0204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