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唔係侵犯人榷?

2008-05-31 6:57 am
投訴曾璧山中學關老師,如果有幾名學生因欠交一樣數學功課,而要留堂留足全個學期,甘算唔算侵犯人榷呢?佢上堂又唔俾人去洗手間,甘又算唔算侵犯人榷呢?佢對女同學特別好,對男同學特別惡,甘可唔可以投訴佢呢? 佢係曾璧山中學既2A班班主任,佢理其他班別仲多過自己班,甘又可唔可以投訴呢?
有無人可以話俾我知,可唔可以投訴依個老師呀? 如果可以投訴,甘向邊個投訴呀?有無d容易既方法去投訴呀?
更新1:

仲有無d可以容易解決依個問題既方法呀!? 俾多d意見我la

回答 (2)

投訴方法有很多,上述朋支都提到了。我反而覺得關鍵係你所指的事情有沒有具體的事例,吾可以講的全是自己感覺。

最簡單的方法是向校方反映,這亦是最合理的方法。下下搵其他渠道,最終可以變成無彎轉。

但問題係投訴的態度--投訴絕不應用匿名的方式,這讓你覺得你是"無中生有",而且對方即使欲進一步跟進亦苦無方法。因此,如果你是據之有理,不妨可以客客氣氣,大大方方咁向校長反映的呢!
2008-06-01 2:43 am
其實佢咁樣做已經可以叫做侵犯人權!不過,你真的可以向好多方面投訴,例如校長,教育處等等!不過,一場師生,搞到咁樣,唔覺太絕嗎?而且,依家的社會,通常唔會理你依種投訴,因為佢地覺得沒有體罰的話,唔算係d咩大問題!你能夠投訴佢的項目也都只能係說佢唔夠專業,不過,要投訴佢會花很多時間,都就快結束今年了,下年都就快來,佢都很快不再是你班主任呢!再忍下去吧!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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