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吉前後換門鎖應該業主付款? 租客付款?

2008-05-30 11:45 pm
我已前租的地方是業主付款, 但現在新的地方地產話應該租客付款,
信箱鎖匙,
還有冷氣, 熱水爐, 浴缸, 洗手盆, 厠所的去水位, 電燈位等等,是業主還是租客負責任呢 ?

請各位幫忙解答, 謝謝!

回答 (2)

2008-05-31 8:12 am
✔ 最佳答案
如簽租約時沒有明確訂明傢俬、電氣及物業內部維修保養責任問題的話,其實有關之權利及責任,根據普通法已隱含在租約內,隱含承諾內容及定義,業主須確保連傢俬出租的物業,在租期【開始時】,是合理地適合人居住的,所以租客在簽租約時緊記檢查物業內設備是否完善,因業主日後只須負責樓宇結構、公共地方、屋宇裝備去水位(喉管)及固定裝置例如浴缸、洗手盆、厠所等之【結構及潛在問題及自然損耗維修】。
而且租客則要負責固定物之保養(如浴缸、洗手盆、喉管)、傢俬及電器之維修(如冷氣、熱水爐、電燈位),因退租時物業內及由業主提供傢俬、電氣如有任何損壞,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有關損毀的費用及開支,不過信箱鎖匙就無法例規定由誰負責付款更換。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2008-05-30 11:50 pm
正常係業主付款的噃~~
維修都係業主付款架~~
(但都要睇你同業主簽合約裡面d條文有無提到由邊個負責)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7: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30000051KK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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