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中的稅報點填

2008-05-29 6:28 pm
於2006年11月已分居, 但未辦分居文件, 請問我於稅表中可唔可以填上分居, 如果稅局要求提交証明文件, 我點算??

回答 (1)

2008-05-29 9:44 pm
✔ 最佳答案
你無上律師事務所辦手續,政府係唔承認你已經分居,你亦唔應該填分居。你分開無辦手續即係重有機會復合,你如果決定分開就要上律師事務所辦手續。
希望你幸福快樂!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36: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9000051KK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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