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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學者考證,《靳令第十三》是拉雜湊拼而成,內容矛盾凌亂,而「六蝨」一段正可看出。
陳啓天《商君書校釋》解釋了《靳令第十三》的這個問題:「按上言六蝨,下言十二者,而中所列者為九事,於數皆不合,疑禮樂詩書孝弟當為六事,本作:「曰禮,曰樂,曰詩,曰書,曰修善,曰孝,曰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故總之為十二也。然則何以稱六蝨?曰六蝨二字,乃衍文也。」
文中「六蝨」被認為是衍文,而所舉的九事中亦脫漏了三個「曰」字,這段文字由始至終只是在講解「國有十二者」,與「六蝨」毫無關係。因衍文及脫文,才會出現數目不符的疑問。
「六蝨」之名,其實早見於《商君書.去疆第四》:「農、商、官三者,國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蝨官者六:曰歲,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樸必削。」
上面一段大意是農人會惰於農事(歲)、暴棄食物(食);商人會奢侈於衣食(美)玩好(好);做官的會志暴(志)行貪(行)。這六種事情都會有礙國家的發展而被稱為「六蝨」。
同在《去疆第四》:「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國有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必興至王。」作者就另舉了十事,認為無此十事國必興。這十事必在「六蝨」以外,其中包括禮、樂、詩、書、善、修、孝、弟、廉。
再比較《靳令第十三》所舉的九事: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竟然大部份與《去疆第四》的十事重複,可以認為這九事都不屬「六蝨」之列。益可證《靳令第十三》與「六蝨」無關。
網上另有一個解釋,《靳令第十三》的九事,「孝弟」「貞廉」「羞戰」之前的三個「曰」字都是衍文,實際上只得六事,分別是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不知孰是?待有識者指教。
http://www.zdic.net/cd/ci/4/ZdicE5Zdic85ZdicAD23743.htm
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S9LYSN56nyQC&pg=PT143&lpg=PT143&dq=%E5%85%AD%E8%9D%A8&source=web&ots=u1cag91R68&sig=NrXPKAmNU6KKrf8tjFwxLn_Neig&hl=zh-TW
2008-06-02 20:14:50 補充:
同意發問者的看法,陳啟天先生的解說並未完滿解決問題。
我有一個想法,如將《去疆第四》和《靳令第十三》合起來看,則禮、樂、詩、書、善、修、孝、弟都應該分開,非兵和羞戰其實意思差不多,可能是指一事,則這段文字成為「曰禮,曰樂,曰詩,曰書,曰修,曰善,曰孝,曰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羞戰。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戰,必貧至削。」同樣解釋得通。
以上純是個人看法,原書既不可見,我們所能做的只是盡量推敲出一個合理解釋罷了。不論「曰」字脫漏在何處,我以為《靳令第十三》和「六蝨」無關仍是令人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