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問題 - 僱主的責任

2008-05-28 9:16 am
我去年9月已轉工, 我5月3日收到報稅表, supposed 我要1個月內交回, 即係6月3日前。今日已經係5月28日, 我仲未收到前公司比我果張拎黎報稅既野, 請問, 間公司有冇觸犯任何法例?
最得意係, 我果時份contract寫住話我地要自己負責番報稅, 個hr manager仲特登用中文講多一次, 驚我唔知. 咁請問間公司咁唔合作, 我點樣自己負責番?! 同埋我遲交報稅表竟然係因為間公司唔比番d資料我....搞笑!
更新1:

supposed 我係應該知道自己既收入既, 但係間公司冇糧單比番我地架喎...我都盡量每個月都有打簿架喇...不過除左收入, 仲有d所謂allowances既, 即係medical果d, 佢地會計埋落去架嘛...咁樣我都計到個數既, 但係未必準確..但係寫個約數落去得架咩?唔係要好準確架咩?

回答 (2)

2008-05-28 7:05 pm
✔ 最佳答案
好多時僱員有一種錯覺係都要收到僱主份入息申報表IR56B先至填自己個份BIR60報稅表。你自己收入幾多公司有糧單俾你,你亦會在你的銀行存摺度計算到自己嘅收入,所以稅務局對此等行為是不會同情或諒解的。你應該馬上計算好收入然後儘快填番上稅務局,咁樣可能會唔使俾罰款都話唔定。
希望幫到你!
參考: www.ird.gov.hk
2008-05-28 9:28 am
你收左幾多人工,自己知啦,無需要等公司俾你。隨左等,咁你有無問公司呀

2008-05-28 13:58:58 補充:
你實收幾多咪報幾多囉,你想交多D稅呀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37: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8000051KK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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