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如何追回欠薪!!!

2008-05-27 8:42 pm
我朋友的老闆是北京人,冇身分證,但他用他的下屬的身份證登記商業牌照做生意,我朋友做到4月20日辭職,老闆話5月7日才有糧出,到了5月12日我朋友再問幾時有糧出,佢又話月底,5月26日我朋友再打去,但發覺公司電話唔通,懷疑倒閉,請問有何方法可以追討欠薪??

回答 (1)

2008-05-28 2:23 am
✔ 最佳答案
勞工法例是欠薪不能多於7日的。
這樣,請到你朋友工作的那區之勞工署登記,並帶備有關証明,如聘用信、有關之在職証明......等 ,請勞工署幫助。
或先致電 24小時政府熱線1823,先作查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7000051KK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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