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綜緩,好無助,政府完全幫唔到我. (一個十分複雜的家庭)

2008-05-27 6:28 pm
本人現在一家四口住居屋(媽媽,姐姐,我和妹妹), 爸爸七八年前去世,本人就做了家庭支柱, 媽媽係長期病者無工作能力現在每月攞政府的傷殘金要妹妹照顧,妹妹係精神病人(思覺失調)定期在青山覆診,長期在家照顧媽媽, 每月和媽媽一樣攞政府的傷殘金,姐姐有工作收入不多, 而本人收入還可但要支付整頭家實在太吃力, 問題終於到來了..., 小弟打算結婚, 結婚後地方不夠住了,本來打算媽媽和妹妹可以申請公屋及綜緩, 和醫務社工傾過好耐,完全無法幫到我們, 問題係現在自住的居屋爸爸和媽媽是業主(生死約), 媽媽無法有資格申請公屋及綜緩,房處又唔批媽媽張居屋業權轉到本人(因為未夠65歲/絶症),唯一可行就是妹妹單獨申請公屋/綜緩,但又於妹妹太後生只得25歲,要申請公屋簡直係天年才有機會,小弟打算過結婚搬出外住,但實在沒能力去照顧兩頭家,長此落長小弟根本沒可能結婚...唉...太灰心...往往有事就叫天不應叫地不鳴..

回答 (4)

2008-05-27 6:52 pm
✔ 最佳答案
唔知以下的意見可否幫到你:
1. 居屋業權唔可以輕易轉, 但你試問吓可唔可以安排出售, 而你可以用以下方法:
a) 你跟未來太太先去入紙申請公屋(如入息未超標), 成為綠表人買居屋不用補地價, 咁可能要d時間先可以取得業權
b) 一係你試吓問律師, 並出示証明, 供樓的款項全是你個人支付, 媽媽係長期病者無工作能力每月更攞政府的傷殘金, 試吓有冇辦法幫到你, 有d免費法律資詢打電話問

有時我哋做人係好無奈, 特別係中間個隻(身同感受), 你是家中的唯一男丁, 所以責任就落在你身上, 努力加油, 我試吓問一d法律界朋友如有其他辦法再通知你。
2008-06-02 8:13 am
以你的情況,唯有向房署申請賣樓。因為你們的居屋仍是供的,長遠來說是一大負擔。
你先申請刪除戶籍,之後你媽賣樓租地方住;社工找你,就說你在金錢和時間上無法照顧你媽了(有都是私下給吧),由你姐姐出面照顧。賣樓後,由你媽出面「還供樓錢」給你(欠債還錢,天公地道,你又可以有一筆錢結婚);之後以經濟及健康理由申請公屋。(你媽不要將所有錢轉給你,上樓不是一時三刻的事,那時就真的要訓街。有積蓄是不能申請綜援的;先上樓,後申請綜援。)
你姐申請公屋時,最好說明希望附近有精神中心和醫院的,地區一定是新界區的。到時如你姐收入低的話,她們三人還可以申請「低收入家庭津貼」;如果我無記錯的話,申請綜援人士,在過去24個月不能擁有物業,所以買樓有時候是一大負擔。
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辦法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
11.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請,但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納有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條件的申請書:
(i)   經法庭裁定破產;
(ii)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iii)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iv)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v)   家庭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2008-05-27 7:37 pm
To: yi_yi_ling ,abbietang62
好多謝你地回覆..
因為我和姐姐都有工作, 所以一定無法和妹妹申請公屋/綜緩,
因為我社工問過我收入過唔過五數字, 我心諗如果我收入唔夠五位數字我地一家訓街都似...,
我姐姐月入只得9千幾唔知可唔可以同妹妹申請呢?

另外, abbietang62
1a) 正係計我的收入已超標
1b)有同房處傾過, 但係就算我媽媽無工作能力我每月正係入錢落佢ac供樓,
証明唔到係我供樓,就算轉左用我ac供樓都要証明最少有四年供樓時間先可以考慮..

社工又搵過, 正如你所說我試下搵免費法律資詢問問,夾心人之中我諗我都算係夾係最低果班...
2008-05-27 6:41 pm
可唔可以用你姐姐 + 妹妹 或 你 + 姐姐 + 妹妹 咁樣申請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16: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7000051KK0056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