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請破產有什麼後果及影響

2008-05-27 4:06 am
我因個人理財不善, 如果申請破產會有什麼後果? 對日後的生活, 事業, 個人及家庭會有那些影響?

另外, 可否解釋破產的手續及費用?

回答 (4)

2008-06-09 1:49 am
✔ 最佳答案
其實破產是一種政府給人的保障,讓欠債人可以在自己能力範圍裡還債,免除了被追數的壓力,同時以一個四年期的時間,讓欠債人學習過一種不借債的生活,解除破產後,可真正過無債生活。

台灣沒有這保障時,債務就會沒完沒了,死後都仲要子女「承繼」,很可憐的!

申請破產後,對事業會有少許影響,四年內不可做的工作包括︰律師、會計師、警察、消防員、銀行/證券行職員、保險/地產/證券的經紀、擁有公司(做股東)。一般文職、藍領、收銀等工作都可以繼續做。

除了以下情況︰公務員、你是供公積金ORSO的(MPF就不會通知)、你公司要求你每年申報一次你有否破產等。一般而言,破產署不會通知你僱主,而你自己亦不需要主動通知僱主,所以人唔講,你唔講,你僱主根本不會知道你申請了破產。

如果你是香港大多數的打工仔,對工作應沒有什麼影響的。

個人生活方面,你要每年申報一次收入和支出,保留應有的單據,如租單等,在扣出合理而必需的支出後,有餘錢就要用作還款,四年內盡力還款,若能還清就可提早解除破產,若不能還清,四年後全部債務都會「一筆鈎消」,由零重新開始。

合理而必需的生活開支,人人不同,沒有定準。鍾鎮濤同你就會有唔同的開支額,見仁見智!舉一簡單例子如下︰

單身男性一名,月入一萬

開支︰租金 $5,000
水電媒$1,000
膳食 $3,000
手提 $100
車費 $600
雜費 $300

開支剛好一萬,若果破產管理主任認同你的開支係合理的,就即係你每月頭一萬元是你可以用的,若多於一萬,如雙糧花紅等,就要上繳給破產處,幚你還債了。四年如是。若中途有變,如結了婚等,可隨時再和破產管理主任定訂。

四年裡面,不應有非必要開支,娛樂旅行等。有必要性的,如急病入院,是可以搭的士的,不過沒有人Check得咁細緻的。出入境自由,只要有合理原因,如探親,工作需要等。若去玩,就要是別人出錢請你去就得。無論如何,都要知會破產處一聲,不用它批準的。

對家庭是沒有影響的,即使你家庭是百萬富翁、綜援家庭都沒有影響。

破產手續可以由自行申請或聘請律師代辦,費用是自己做 $9,700,律師做另加律師費約$3,000-$5,000左右。有一些顧問公司會在破產處門口找生意,費用約$2,500-$3,000。即係費用是$9,700-$15,000左右。

不過我不是太建議找顧問公司,因為沒有保障,甚至於會強加收費,你唔做就話你簽了合約,唔做唔得,否則找追數公司上門追數。

請律師你是但找一間都ok,破產很少有差錯的。如果你自己做,要填表,我會建議你去找一間社福機構,他們有教你點樣自己填表的,免費的。

全港應有二間機構做的,包括︰

1. 明愛向晴軒,電話 2382 2929。
2. 東華三院,電話 2548 0803。

你可以打電話給他們,叫他們評估一下你是否申請破產最好啦!免費的,服務都不錯的。
參考: 自己,破產處網站
2008-10-02 3:45 am
破左產又要搵d律師搞......咪即系又要再比多d錢-3-

omg-,-
2008-05-31 4:38 am
一般工作入職時並無向僱主保證會申報債務狀況,不需特別交待。

但公務員、紀律部隊及某類專業人士(律師、會計師…)等則必須申報,可能因此失業。

大約六年前申請破產的手續費約16,000元(律師連法庭)

破產人士需向破產管理處填寫收息及開支,扣除生活上必要(是必要:搭的士、睇戲等不容許)開支後,餘數用以還款。

申請破產前先要衡量是否四年內都月入不變,如第二、三、四年收入不斷上升,可能到破產期完成時計數已經還了不少。

除非走投無路,不可輕易破產,因為破產完成後紀錄至少保持5年以上。即是說前後十年內,不要妄想可以借貸、出信用咭等,十年後是否能成功再貸款仍是未知之數。即是說如想買樓結婚,連做按揭也有困難。

建議你試一試 iva 或 drp,起初較辛苦但並非做不到,其後努力工作加薪的話便輕鬆點!個人信貸紀錄亦比破產人士好得多。
2008-05-29 6:39 pm
5年內每天平均唔可以洗多過$100 唔可以幫襯馬會 唔可以外出旅行
過後日子如同新的一樣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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