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o係邊d 國家合法

2008-05-27 12:38 am
要全部列出,及說明佔全球百分比

回答 (2)

2008-05-27 7:28 am
✔ 最佳答案
荷蘭, 2002年起。

比利時,2002年起。

瑞士,2005年起。

美國—俄勒岡洲,1997起,美國高等法院於2006年一月把俄勒岡洲的安樂死正式合法化。

全球至2008年3月共有195個國家。所以如果計美國係合法的話係 0.0205巴仙。

路透社 http://uk.reuters.com/article/worldNews/idUKL1242645720070312?pageNumber=2&virtualBrandChannel=0&sp=true

希望幫到你。

2008-05-26 23:40:42 補充:
法國同英國現時都係唔合法。

瑞士最開放,以上指的2005年其實係指安樂死可以後在醫院由醫生進行。瑞士其實自大約1940年時便能合法地進行安樂死,不過只能在家中進行。
2008-05-27 1:07 am

比利時參議院2001年10月投票支持安樂死﹔
法國衛生部長-一個訓練有素的一生-說,他將以荷蘭的立法為例,推動新的立法﹔
英國一名完全癱瘓的婦女3月下旬勝訴,法官判定她有權選擇死亡﹔
在澳大利亞的一個行政區-北方領土,1996年在全球率先使安樂死合法,但這項法律9個月后被推翻。


實際上,荷蘭在多年以前已經採納了安樂死指導原則,不過執行安樂死一直是非法的。法律上來說,醫生如果為病人注射毒素,可能面對長達12年的監禁刑法。
根據指導原則,病人的病情必須是無法救治,正承受著無法忍受的痛楚,並且已經多次提出死亡的要求。此外,病人也必須被告知所有可能的治療方法,和徵求過另一位醫生的意見。
在提出的新法案下,病人將能夠書面提出被實施安樂死的要求,這樣一來,在病人變得極度虛弱或者神智不清,無法自己作決定時,醫生將有權做出決定。安樂死的執行必須也符合醫生守則。
根據荷蘭官方估計,醫生每年為大約三分之一要求安樂死的病人滿足了心願,在1999年共有約二千多宗記錄在案,不過確實數字相信要更多。
參考: BBC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6: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6000051KK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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