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母親去年9月至12月間遭鄰居在冷行攔截和恐嚇,曾報警不下10次求助時,但因惊慌過度,忘了問pc要報案RN no, 現欲申請調遷,除申請信外, 房署還要求出俱報案資料(紀錄), 但母親既記不清報案日期,也沒有報案編號,要求管業處協助翻查pc上樓時,大堂管理員(座頭)mark 簿的紀錄,管業處却說:如當時沒有通知他們辦事處, 他們是不會有這些紀錄的,
這樣,我們便無法證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脅,調遷申請的理由亦變得不充分,請問我還可能向警署申請索取舊報案紀錄嗎?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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