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人有公屋-天倫樂加戶的詳細資料

2008-05-25 4:48 pm
如果現在我父母已住2人單位公屋,而家我和老公想加名一齊住?

1)入息和資產是否真的是以輪候冊水平的兩倍?
2)申請幾耐可以有新單位?
3)是否仍然可以選擇市區?
4)如果真的和父母一起住,他們是否不可以申請綜援?
5)假若父或母不再,我和老公能否繼續居住?

回答 (3)

2008-05-26 10:27 am
✔ 最佳答案
1。是以輪候冊上3倍為上限。
2。不知道,要視乎申請人數量和你們所選的地區。
3。如果你們本身是住市區,又或父母是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也可以選擇市區。善意提示你一點,市區的公屋大多數是一房和兩房單位,如果你們將來有孩子,比較難有3房單位住;擴展市區是另一個不錯的選擇(將軍澳、青衣等)。
4。因為你們已住在一起,是一個「家庭」。他們當然是不可以申請綜援!
5。可以,因為你們有戶籍。如果兩老都已仙遊,有戶籍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成為戶主,不過需要審查入息和資產。
2008-05-26 12:37 am
好詳細,不過我本身沒有公屋,好似唔可以申請合併戶籍,應該是加戶籍, 咁4項有沒有分別?
2008-05-25 6:40 pm
天倫樂合戶計劃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為促進公屋租戶家庭和諧共融,分開居住的長者租戶和年青租戶可以申請把兩個戶籍合併(即合戶)。合併的家庭可獲重配一個大小適中的公屋單位(即不會分開編配單位)。只要資源許可,合併戶可選擇調遷往任何地區和獲配新單位。有關政策亦規定:





(1)
申請家庭毋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業權審查」;

(2)

年青租戶須承諾照顧長者,並與他們一起生活,否則有關租約會被終止;


(3)

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下,合併戶的居住公屋年期會按原來的年青家庭或長者家庭在公屋居住的年期而定(以較長者為準),以釐定合併戶是否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資產。





在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指定限額如下: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每月)


資產淨值限額






(2007/2008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的2倍)


(2007/2008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的3倍)


(2007/2008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的84倍)



一人


13,600元


20,400元


580,000元*



二人


21,600元


32,400元


910,000元*



三人


24,200元


36,300元


1,020,000元*



四人


29,200元


43,800元


1,230,000元



五人


33,800元


50,700元


1,420,000元



六人


39,600元


59,400元


1,670,000元



七人


42,800元


64,200元


1,800,000元



八人


45,800元


68,700元


1,930,000元



九人


48,800元


73,200元


2,050,000元



十人或以上


52,200元


78,300元


2,200,000元













* 一人、二人及三人的小家庭,如成員全部超過55歲,其資產淨值限額與四人家庭的限額相同,即1,230,000元。


全家總入息不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者,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的新租約;全家總入息介乎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至三倍之間的家庭,可獲批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至於全家總入息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三倍,而資產淨值不超逾指定限額者,則會獲批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獲批新租約的家庭,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均須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以確定他們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1.全家總入息不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者,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的新租約。
2.要看申請人數多寡而定,及有以下情況會加快編房




(1)
六十止或以上,獨居,或全部共住者皆為六十歲或以上人士,並有醫生證明需要被照顧(戶主年屆七十五歲或以上及獨居,則毋須提供醫生證明書);或


(2)
患有殘障及獨居,並有醫生證明需要被照顧;或


(3)
六十歲或以上有醫生證明需要被照顧,但戶籍上的認可成員不能提供照顧(例如:坐牢、患有殘障或精神病等)。
3.是,合併戶可選擇調遷往任何地區和獲配新單位
4.應該是,因為他們受你供養,除非你两公婆入息過低,不能供養两佬!
5.公屋租約規定,有關單位只供承租人和名列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居住;如果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況引致有所改變時,承租人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我們會按照管理政策執行有關的規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6: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5000051KK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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