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人名可以做兩次公屋户主嗎?
最初母親是戶主和妹妹同住 , 但公屋已賣給她們 , 而母親已除去戶籍 , 現公屋戶名只有妹妹名字 , 但我和母親想再申請公屋 , 用我母親做戶主 , 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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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答案
可以.只要佢除去戶籍,就可以用佢做戶主。
最初是户主,“屋已賣給她們”、當然未知前誰喺買主(相信喺否當時戶主買主?再轉名?)。現已除去戶籍、可以申請、但房署参考前户主問题、申請接納是否?行量前户主因素作出决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7: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4000051KK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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