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朋友合組有限公司, 有咩要注意

2008-05-24 6:18 pm
我打算同另外兩個朋友合組有限公司, 想請教各位:

1. 成立有限公司是否一定要有股本? 股本有否最底要求?

2. 若毎股HK$1, 發10,000股, 3人平分股份, 成立時即係要HK$10,000股本?

3. 若10,000股全部是普通股, 是否3人的股東權利相等?

4. 因這間公司主要是我和朋友合作, 因睇中外面一個合作者可以幫手搵到生意, 想搵埋呢個人加入, 假如3人平分股份, 但我和朋友加埋有67%, 是否就可以有公司控制權? 因為我想確定我哋有controlling interest.

5. 可否只分乾股給這個合作者, 等佢只佔股份, 沒有Voting right之類. 乾股真正名稱叫乜? 可以點做? 乾股股東跟普通股股東權利及責任上有何分別?

6. 以有限公司來說, 假如其中一個股東在外以公司名義借貸, 走數, 詐騙之類, 其他股東是否須要上身?

回答 (2)

2008-06-02 8:27 pm
✔ 最佳答案
1. 是。最少的paid up capital是$1元。

2. 帳面上係,但未必一定要先集資$10,000才可成立公司。

3. 要視乎每人的持股量。

4. 只有你們合共持有51%股權已經有控制性股權。

5. 股東有否投票權,開公司前先要訂明。

6. 如果股東不是兼任董事的話,他對公司的日常運作是沒有決策權的,甚至不是授權人仕(即是無權代表公司簽署文件及支票等等),因此他不能代表公司向外借貸的,如果是他個人向外借貸的話,則對公司是沒有影響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有限公司的日常運作是由董事會而不是股東決定的,股東對有限公司來說只是一個投資者,當公司有有盈利時才按持股比例分紅給他。

在你的情況來看,既然這位合作者只是為公司帶來生意而你又不想他對公司有決策權,你可以有以下的解決方法:

1. 如果對方同意的話,只由公司和他簽署一份佣金協議,按他提供的生意分佣金給他;

2. 如果對方堅持要合股,讓他只做股東不要做董事,並且不授權簽署文件,當公司有盈利時才按持股比例分紅給他;

3. 如果對方堅持要做股東及董事,你們先要持有控制性股權,其次是在M/A訂明所有公司文件對必須要由兩位授權人仕同時簽署才有效,這樣便不怕他單方面以公司名義在外做了些損害公司利益的事。

大致上是這樣了,希望幫到你吧。
2008-05-31 8:14 am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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