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死去,還可以繼續供款嗎?

2008-05-24 6:39 am
如果一個人死左,他擁有有一層尚未斷供的物業,
其他人可否繼續供款,但不轉名?
差餉登記是否一定要本人處理?

回答 (2)

2008-05-24 12:57 pm
✔ 最佳答案
業權人不幸去世,如果無定位遺囑,可由法律上受益人優先次序,申請為遺囑執行人,除非遺囑另有安排繼承人,通常業權會先轉到遺囑執行人(executor)的名下,如果物業還有按揭,就視乎遺囑有否安排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否則就由繼承人(beneficial owner)負責還款。
差餉及地租係根據物業支付稅項,所以就算業權有變動只要無欠費,差餉物業估價署都唔會自動更新繳納人資料,除非物業拖欠差餉及地租,差餉物業估價署就會向業權追繳款項,如要更新繳納人資料,只要寄封信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就可更改物業納稅人資料,但如果個物業有租金收入,業主去世後就算業權未轉,遺產執行人也須就租金收入報稅及填寫物業稅報稅表,而業權繼承人則須就租金收入交稅。
其實處理遺產正常程序應交由「遺產承辦處」處理。
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在未取得遺囑認證書前,任何人也不可擅自處理有關遺產。


司法機構--參考「遺產承辦處」
2008-05-24 6:48 am
供款...當然可以啦...你唔通知銀行,銀行根本唔知業主己死,你一路供一路比錢...銀行唔會理你
但係你咁做有意思咩??你一路同佢供,但是唔辦清手續轉名,他朝有日唔知咩理由要賣樓咁點??屆時問題可能好復雜,亦可能牽涉到遺產既問題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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