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一問 ?

2008-05-23 11:52 pm
本人在商場內工作, 於早上開工往工作崗位時, 不幸滑倒地上, 而地上十分濕滑, 有一灘水, 亦沒有(小心地滑)等提示, 滑倒地上動彈不得, 立即入院, 經醫療報告評分後, 至今已差不多3年, 律師一直未有回應, 只說處理中, 請問有冇人知道, 案件是否要3年內處理, OR 6年, 現在我只有等是嗎?因商律師冇交帶, 又成日搵佢不到, 又唔覆, TKS

回答 (3)

2008-06-03 9:12 pm
✔ 最佳答案
這一個是屬於工傷個案,根據你的描述,索償可以分為兩部份。
第一部份是工傷補償,必須按照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的內容作出賠償,追索期為意外發生後的24個月內、或評估證明書/補償評估證明書發出後的6個月內。
第二部份是損害賠償,是根據人身傷害法的內容追討疏忽責任賠償,追索期為事件發生後的36個月內。
正常情況下,祇要於追索期限內透過法院向對方發出傳票令狀,便可以保留追索的權利。
律師祇不過是你的法律代表,如果對你的律師表現感到不滿意,你可以隨時作出更換,但因為你提供的資料實在太少,根本不知道你的個案進展到何階段,無法給予更妥善的處理建議!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my/my_answ er?r=1186039745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8-06-03 5:46 am
我之前亦在馬安山某酒店跌傷過,亦曾經索償對方,知道索賠方面最長是三年內要辦理!可否詳細了解你受傷細節!才能細你詳細意見!可電郵[email protected] 詳談
2008-06-02 9:00 pm
算把啦你..都過左咁耐..
3年內處理, OR 6年..
咁鬼耐..由佢啦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5: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3000051KK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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