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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型 肝 炎
甲 型 肝 炎 是 由 一 種 過 濾 性 病 毒 引 起 , 在 香 港 及 東 南 亞 極 為 普 遍
病 毒 是 由 污 染 的 食 水 及 食 物 , 經 消 化 系 統 進 入 體 內 , 病 毒 再 從 病 人 的 糞 便 排 出 體 外 , 從 而 傳 染 他 人
傳 播 途 徑
主 要 是 由 腸 道 傳 染 , 多 由 不 潔 食 物 或 食 水 傳 播
食 物 之 中 , 以 貝 殼 類 食 物 , 如 蜆 及 蠔 最 容 易 污 染
因 甲 型 肝 炎 病 毒 相 當 耐 熱 , 食 物 應 煮 沸 五 分 鐘 或 以 上 才 可 食 用
主 要 傳 播 途 徑 有:
1. 受 污 染 海 產 , 以 貝 殼 類 如 蜆 蠔 尤 甚
2. 未 經 徹 底 煮 熟 食 物 及 食 水
3. 與 受 感 染 病 人 接 觸
病 徵
甲 型 肝 炎 的 潛 伏 期 為 二 至 六 星 期
患 者 年 紀 越 輕 , 病 徵 越 輕 微 , 在 孩 童 期 間 受 感 染 , 大 多 沒 有 明 顯 病 徵
病 發 初 期 的 徵 狀 , 經 常 被 誤 為 普 通 的 感 冒
主 要 病 徵 如 :
深 茶 色 小 便 , 食慾不振, 頭痛 , 疲倦, 嘔吐, 發燒......
絕 大 多 數 甲 型 肝 炎 病 者 會 完 全 康 復 , 並 產 生 甲 型 肝 炎 抗 體 , 使 病 人 有 永 久 免 疫 能 力 。
只 有 極 少 數 的 病 者 ( 低 於 千 分 之 一 ) 會 產 生 極 嚴 重 的 猛 爆 性 肝 炎 而 引 致 死 亡
治 療
現 時 並 沒 有 治 療 甲 型 肝 炎 的 有 效 藥 物
患 者 需 多 休 息 , 注 意 飲 食 均 衡 , 無 需 特 別 戒 口
急 性 肝 炎 患 者 6 個 月 內 不 宜 喝 酒
預 防 方 法
因 甲 型 肝 炎 主 要 由 不 潔 的 飲 食 傳 播 ,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是 最 重 要 及 最 有 效 的 預 防 方 法
1.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衛 生
預 備 食 物 及 進 食 前 先 洗 手
如 廁 後 立 刻 沖 廁 及 用 肥 皂 洗 手
2. 飲 食 衛 生
食 物 必 須 洗 凈 及 徹 底 煮 熟 後 才 食 用 , 特 別 是 貝 殼 類 海 產
應 將 未 食 用 食 物 蓋 好 或 放 進 雪 櫃 內
3. 保 持 環 境 衛 生 , 保 障 食 水 免 受 污 染
4. 接 受 疫 苗 注 射
(a) 被 動 免 疫 法
注 射 甲 型 肝 煉 丙 種 球 蛋 白 , 可 即 時 給 予 三 至 六 個 月 的 短 暫 保 障
只 適 用 於 未 曾 感 染 甲 型 肝 炎 病 毒 , 而 又 欲 前 往 甲 型 肝 炎 流 行 地 區 作 短 暫 逗 留 或 剛 從 那 些 地 方 回 來 的 人
(b) 主 動 免 疫 法
對 於 沒 有 甲 型 肝 炎 抗 體 、 經 常 出 外 旅 遊 或 從 事 飲 食 行 業 的 人 士 , 可 考 慮 接 受 此 疫 苗 注 射
首 次 注 射 後 , 一 個 月 後 再 注 射 一 次 , 差 不 多 百 分 之 一 百 的 人 都 會 產 生 足 夠 的 抗 體 維 持 一 年 。 通 常 在 首 次 注 射 後 6 - 1 2 個 月 再 注 射 加 強 劑 , 身 體 會 產 生 足 夠 的 抗 體 維 持 十 年 以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