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遇上十分麻煩的事, 被人惡意中傷, 現在已心力交瘁...
本人的私人相片及手提號碼被放上 yahoo blog, 而 blog 名以本人的名字設立, 再以電郵形式濫發出去, 相信除本人的所有朋友收到這些電郵外, 還有其他不認識的人。
blog 內盡是淫穢字句, 而且還有本人的手提號碼, 所以不斷收到很多不名來歷的電話滋擾...
警方會接受報案嗎?
如有懷疑人物, 應該甚樣做?
這是屬於什麼類型的案件?
需要請律師嗎?
查到後, 可定罪的成數高不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