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書一問 20 points

2008-05-22 7:31 pm
本人是離婚人仕, 如再婚排期時要出示離婚證書, 想問是否就是{暫准離婚令}? 因本人再找不到所謂離婚證書, 這暫准離婚令是否就是離婚證書呢?

回答 (3)

2008-05-23 8:34 am
✔ 最佳答案
所謂的離婚證書=絕對判令
通常你收到暫準離婚令後,法庭會再寄多兩次文件
俾你和對方,通知你地要上庭0既日子,(屬內庭
閉門聆訊,除了法官,書記和當事人外,任何閒雜
人等是不能進入旁聽的。如有子女,而法官滿意你
0地對子女作出的適當安排,如教育,生活上照顧
和有足夠時間和子女溝通等的話。)當審訊完畢後
,即日便可以到二樓辦理埋申請絕對判令個手續。
辦理完畢後,你和對方會在四至六星期內收到家事
法庭寄給你們的(絕對判令)這就是=離婚證明了。
而你現在所收到的暫準離婚判令.不等於是正式離婚
,只是等於和”分居”沒分別,在法律上.你和對方
的身份依然是夫妻,所以你不能和別人結婚,否則=
重婚=刑事=監禁七年。
2008-05-22 8:38 pm
我同你的情況一樣,我在登記結婚早大約一個月去金鐘政府合署好似2
樓家事法庭,我不是經私人律師去攪,去到講返你前夫個名同身份no.佢就同你search,好似即日比錢,幾多錢我就唔記得啦! 都好平,佢地chop 返個印,我之後睇返張form,好似我從未收過,可能當時send 比我前夫呱 !!
參考: 我本人
2008-05-22 7:44 pm
辦離婚法庭判決後會有一份From 6文件比返你

這份From 6文件就是離婚証明書有法庭印章的



2008-05-22 11:50:05 補充:
你手上只有{暫准離婚令}即你離婚的案件重未上法庭,未判
你最好問返同你辦離婚的律師
參考: 周強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5: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2000051KK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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