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直打算採取避孕措施,故在4月尾(經期來臨期間)約見醫生查問有關避孕方法一事,最後經醫生介紹,決定嘗試用21粒裝的口服避孕丸,並在5月1日開始服用第一次的避孕藥,其間有2日是忘記服用的,但是我在21號來經了。
想問一下,照理我應該服用避孕丸直至23號的吧!? 然後停7日不吃藥,再吃下一個21粒裝的口服避孕丸。是否正確?
還有,我知道第一次服用避孕藥的話,首一個月服用是產生不到避孕的效果,要到下一個月服用的才有效。以我的情況,想問一下若然我在23號之後的7日後繼續服用,哪何時才有真正避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