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地震發生,香港不論任何機構或市民都慷慨捐輸,
看到生果日報義賣,銀行實行你捐一蚊佢捐一蚊等等等等,
無不使我感動.翻開報章盡見各機構呼籲捐贈,真不敢相信
看到某燕窩莊大字標題道出於指定一間分店買滿一百元會捐
出伍大圓作為四川賑災用途,對於此行為簡直令香港人蒙羞,
做善事亦需要有回報嗎?利用四川災民及香港市民的同情心,
不覺得可恥嗎?把報章上全版廣告費用作賑災用途不是更有
價值嗎?利用四川災民及香港市民之同情心為自己商戶宣傳,
簡直人神共憤!真的有必要於這個接骨眼發國難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