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最緊要係你有冇份解除破產嗰份法庭命令係手先?
一般來說,首次被頒令破產的人仕,會在破產令頒佈的四年後自動解除﹙Discharge of Bankruptcy Order﹚或於破產期內償還所有欠款。因此破產人仕理應不需辦理任何手續的。
但當解除破產後,由於沒有一紙的証明,常常被銀行、財務公司等以沒有證明已解除破產令為由,拒絕提供服務。甚至連銀行儲蓄戶口也拒絕開戶,產生諸多不便。
有見及此,法庭可發出破產解除証明書給破產人仕。以便有一紙的証明,申請人已解除一切因破產而引申的約束及限制。方便申請人
1) 自由享用銀行服務(在銀行開設戶口又有沒有問題呢?所以應該係可以的)
2) 能夠自由登記經營有限公司及生意 (破產令解除後能當公司董事嗎?但係董事就應該唔得勒)
3) 可提出證明而可從事金融、股票、保險等工作
4) 可向信貸資料庫登記證書以便要求註銷破產記錄,等等
申請者只須備妥以下文件:
(1) 身份證副本
(2) 由破產署發出不反對的函件
(3) 申請人作出的申請誓章﹙Affirmation﹚
然後便可自行或委託律師入稟高等法院作出有關的申請,約一至兩個月後,法庭便會發出証書。
2008-05-21 09:38:19 補充:
Sorry 啱啱問過d專業人仕,有少少資料要更改 / 補充。
破產令解除後能當公司董事嗎?
基本上,只要你有份解除破產嗰份法庭命令係手,即係你既破產期已完結。你亦可以為公司 / 有限公司作董事,冇問題。
在銀行開設戶口又有沒有問題呢?
其實就算你係破產期間都可以開,只不過只可以開一個同要報返俾你既破產官聽。
參考: me and other web - site, my 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