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可以終止合約嗎???

2008-05-21 2:15 am
PDDW話我欠佢$3000 GPRS費用 所以要停左我既電話打出打入功能~
佢話要我起碼俾左一半先可以開番通話功能~

我岩岩先同佢簽左兩年合約~~
如果我一直唔交$3000~佢就一直唔開通話功能~
咁樣我可唔可以同佢除消合約???
佢連基本既通話功能都唔俾我!而我要一直交月費~
咁樣合理嗎??

回答 (2)

2008-05-21 2:24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真係欠佢$3000 GPRS費用,咁又真係要交左先會俾你開返個台!咁D$3000係咪真係你欠巨先!係就要交架啦!定係你覺得呢個費用吾會理所以吾交又另一會事!你可打上台曹佢,叫佢呀頭來聽,講你覺得有咩吾合理既地方,睇下有咩辨法!但你簽左兩年合約,咩你係你吾低架啦!我記得呢D電訊公司,簽約時都係由佢地公司出發,咩情形下都不能除消合約!睇下可否交小D好過,一日停左機吾低都係你自己!唉下次小心D!!!
2008-05-21 11:01 pm
你簽左2年半合約有冇簽手機嫁?
你$3000可以唔交呀...最多唔用依個台...
用其他台.......
唔比你打電話係合理既...
因為係再打多好多電話金額..佢邊個交呀......
依個係合理嫁...
做生意就係咁嫁啦.....
你唔交人地就有權cut嫁啦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6: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20000051KK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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