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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敢提家暴申請,因為剛簽字初期,我完全不與他接觸,有一天,他竟半夜謊報我要自殺,並在我租屋處鬧警衛,吵的我這個剛搬來的覺得很丟臉(搞不好鄰居都把我列入黑名單),如果提出申請,他勢必會知道,我絕得我會更不好過(我覺得家暴令只是能嚇阻理性的.守法的.膽小的但不包含不要命的),我因為怕他的不理性.因此會接他的電話(當然是否因為這樣而造就他得寸進尺). 小孩跟我勢必是比跟他好(但離婚協議監護權歸他),雖然他經濟能力較好,但我不是一個奢華的人,至少我可以給孩子一個平靜.安全的環境,況且我也遵照約定定期帶小孩去給他及他家人看及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