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因一些小誤會而離婚(應該說是互信基礎不夠,他逼我簽字),離婚後他又覺得我設計讓他離婚(其實是他懷疑我有外遇,逼我承認,我因為沒有,當然有沒什好承認的,因此他就逼我離婚),不過我的重點不在這(因為結婚十幾年,他無時無刻不懷疑我,甚至連作夢夢到我外遇,都會說老天爺已經告訴他了,逼我承認),因此,離了婚,精神上我也算解脫了,現在因孩子跟我在外租屋生活,他常藉口要看孩子,而來這賴著不走,或問孩子我是否有交男朋友(老實說,我行情也沒那麼好,況且又有小孩在身邊,我也不想),最近,還變本加厲,要求要來這住,我心裡想你這傢伙還真敢講,但是又不知如何婉拒(怕他把孩子搶回去),我只是跟他說,可能不太方便,他便跑到我娘家鬧,說我設計他離婚....(吵到娘家附近有耳朵的都聽到了),不知有什麼高明的方法可以讓他知難而退,又不傷害我自己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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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敢提家暴申請,因為剛簽字初期,我完全不與他接觸,有一天,他竟半夜謊報我要自殺,並在我租屋處鬧警衛,吵的我這個剛搬來的覺得很丟臉(搞不好鄰居都把我列入黑名單),如果提出申請,他勢必會知道,我絕得我會更不好過(我覺得家暴令只是能嚇阻理性的.守法的.膽小的但不包含不要命的),我因為怕他的不理性.因此會接他的電話(當然是否因為這樣而造就他得寸進尺).
小孩跟我勢必是比跟他好(但離婚協議監護權歸他),雖然他經濟能力較好,但我不是一個奢華的人,至少我可以給孩子一個平靜.安全的環境,況且我也遵照約定定期帶小孩去給他及他家人看及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