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除 澳 洲 及 紐 西 蘭 護 照 之 外, 其 他 國 家 所 有 護 照 均 需 簽 證 。
(一)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持 以 下 國 家 護 照 可 辦 理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或 自 行 上 互 聯 網 辦 理 簽 証,( H K B N O ) 除 外
※ 注 意 : 自 行 上 互 聯 網 辦 理 簽 証 需 收 簽 證 費 澳 幣 2 0 元
辦 理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所 需 資 料:
( 1 ) 護 照 正 本
( 2 ) 身 份 證 副 本
( 3 ) 兩 個 工 作 天
( 4 ) 手 續 費 : $ 1 5 0
注 意 :
i ) 由 即 日 起,澳 洲 領 事 館 將 不 接 受 客 人 辦 理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申 請,請 不 要 建 議 客 人 親 身 到 領 事 館 辦 理。
ii) 曾 經 被 拒 絕 及 後 未 再 獲 准 澳 洲 簽 證 者,不 可 作 電 子 簽 證 ( E T A ) 申 請,需 填 寫 表 格 ( FORM 4 8 R ) 及 遞 交 資 料 申 請。
(二) 持 HKDI 、 澳 門 特 區 護 照 、 澳 門 特 區 旅 行 証 及 中 國 護 照 人 仕
簽 證 所 需 資 料
1 ) 護 照 正 本
2 ) 近 照 一 張
3 ) 香 港 或 澳 門 身 分 證 副 本
4 ) 簽 證 表 格 ( FORM 4 8 R ) 一 份 、 持 HKCI 填 寫 ( FORM 48 ) 一 份
客 人 必 須 用 英 文 清 楚 填 寫 表 格 上 各 項 資 料 , 包 括 家 庭 狀 況、工 作 年 資、
澳 洲 聯 絡 人 等。
5 ) 至 少 1 1 個 工 作 天
6 ) 簽 證 及 手 續 費 $ 710
其 他 附 加 文 件 如 下
《 僱 主 》 公 司 商 業 登 記 證 副 本 、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 稅 單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僱 員 》 公 司 放 假 信 、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 稅 單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主 婦 》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 結 婚 証 書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退 休 人 士 》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 結 婚 証 書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學 生》 學 生 手 冊 、 出 世 紙 副 本 、 個 人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 機 票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家 庭 傭 工 》 僱 用 合 約 正 副 本 、 僱 主 放 假 証 明 信 ( 需 註 明 逗 留 目 的 )、 經 濟 証 明 副
本 及 旅 行 社 收 據 副 本 ( 需 自 行 辦 理 簽 證 )
附 加 資 料 : 凡 十 八 歲 以 下 之 兒 童 不 與 父 或 母 同 行 , 須 連 同 不 隨 行 之 父 母 英 文 授 權 書
及 其 護 照 副 本 ( 以 証 明 簽 名 ) 才 接 受 辦 理 簽 證 。
※ 注 意 : 簽 證 表 格 ( FORM 4 8 R ) 必 須 使 用 最 新 一 款( Design date 07 / 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