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會唔會出售和諧式公屋

2008-05-19 4:14 am
有D屋邨的和諧式公屋都起左成十年,都已經好殘舊............大家知唔知政府有無考慮過出售和諧式公屋?????????????/



但無理由房署只出售Y型公屋而不出售和諧式公屋

回答 (2)

2008-05-19 4:19 am
✔ 最佳答案
租者置其屋計劃,簡稱租置計劃,是香港房屋委員會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而推出,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居的單位,而租者置其屋計劃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於1980年代中後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樓除外)落成的屋邨。租置計劃並非以屋邨劃分,而是以樓宇類型劃分;計劃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連長型及新長型,亦有小部分雙工字型及舊長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現同一屋邨有些樓宇出售有些則否的情況。不願購買者可繼續租用其原有單位。
香港房屋協會也有類似的計劃:稱為住宅發售計劃[1]

出售後管理
當有單位出售後該屋邨即會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由購買者自行共同管理;即使該屋邨大部份仍為出租單位,擁有業權的房委會只會以小業主的身份參與管理,例如只由房屋署派遣一名代表加入業主立案法團。
與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一樣,在此計劃中出售的單位在房委會中視為「受資助的公營房屋」[2],買賣及按揭均有若干限制,例如出售時需要補地價。
2008-05-23 4:32 am
政府無考慮過出售和諧式公屋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53: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8000051KK0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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