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之定義

2008-05-18 4:14 am
稅局如何發現有人瞞稅,刑罰如何.

回答 (2)

2008-05-18 4:25 am
✔ 最佳答案
逃稅是指納稅義務人故意或無意中違反稅法規定,以致未繳或少繳應繳的租稅的行為。
比較常見的型態在營業稅方面有漏開發票、跳開發票、虛報進項、使用虛設行號發票等;在所得稅方面有少報收入、浮報成本、虛報薪資、虛列費用、虛報扶養親屬等;遺產稅方面則是少、漏報遺產或虛列債務等;在印花稅方面則是未貼、少貼、撕下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偽造的印花稅票,這些行為不但破壞課稅制度,影響政府課稅收入,一旦得逞,更造成納稅的不公平,除了會受到法律制裁外,也會被社會大眾所唾棄。
逃稅要付出的代價是補稅和加數倍罰鍰,如果是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不管納稅人或教唆者、幫助者都可能被移送司法單位判處刑罰。逃稅嚴重危害社會經濟影響國家財政,稅務機關鼓勵大家勇於提出檢舉,一起為維護租稅公平盡一份心力。
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以《稅務條例》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相等於少徵收稅款款額三倍的罰款。逃稅人士亦可能根據《普通法》被控以行騙公共收入的罪名;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該罪名的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和沒定限的罰款。
稅務局絕不容忍逃稅行為,並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處理每一宗懷疑個案,務求早日結案。



  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提醒市民,《稅務條例》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稅務局會即時採取調查及檢控行動。



  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參考: 網上
2008-05-18 7:25 am
根據《稅務條例》第XIV部:

(A) 任 何 人 無 合 理 辯 解 而 有 以 下 行 為 , 稅 局 可 根 據 第 80(2) 條 對 其 提 出 檢 控 :

(i) 填 報 不 正 確 的 報 稅 表 ;
(ii) 作 出 不 正 確 的 陳 述 ;
(iii) 提 供 不 正 確 的 資 料 ;
(iv) 未 有 按 時 提 交 報 稅 表 ; 或
(v) 未 有 把 應 課 稅 事 項 通 知 本 局 。

違 犯 有 關 罪 行 可 被 罰 10,000 元 及 少 徵 收 稅 款 三 倍 的 罰 款 。

(B) 任 何 人 蓄 意 意 圖 逃 稅 或 協 助 他 人 逃 稅 , 稅 局 可 根 據 第 82 條 對 其 提 出 檢 控 :

(i) 在 報 稅 表 中 漏 報 任 何 應 填 報 的 款 項 ;
(ii) 在 報 稅 表 中 作 出 虛 假 的 陳 述 或 記 項 ;
(iii) 在 申 索 扣 除 項 目 或 免 稅 額 方 面 作 出 虛 假 的 陳 述 ;
(iv) 簽 署 不 屬 實 的 陳 述 或 報 稅 表 ;
(v) 在 回 覆 按 照 《 稅 務 條 例 》 的 規 定 而 提 出 的 問 題 或 索 取 資 料 時 給 予 虛 假 的 答 覆 ;
(vi) 編 製 或 備 存 虛 假 的 帳 簿 ; 或
(vii) 使 用 欺 騙 等 手 段 逃 稅 。

違 犯 有 關 罪 行 可 被 罰 50,000 元 ( 於 1994 年 8 月 1 日 前 違 犯 罪 行 為 20,000 元 , 於 1994 年 8 月 1 日 至 1995 年 7 月 18 日 違 犯 罪 行 為 25,000 元) , 少 徵 收 稅 款 3 倍 的 罰 款 , 以 及 監 禁 3 年 。

逃稅是刑事罪行,從以上可見,一經以《稅務條例》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相等於少徵收稅款款額三倍的罰款。

逃稅人士亦可能根據《普通法》被控以行騙公共收入的罪名;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該罪名的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和沒定限的罰款。

稅局亦可根據第82A條評定補加稅代替起訴。第82A條訂明的最高罰 款額為少徵收稅款的三倍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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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7000051KK0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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