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買家, 我方律師有3個問題同賣家律師爭持不下, 可能影響我個成交, 急問大家有乜意見.
問題係:
1. 我係補地價買二手居屋, 業主有齊准許書同補地價信, 家陣我方律師見到樓契有寫業主對上個手有封房署提名信, 但賣家律師提供唔到, 因為無, 只可提供佢自己的提名信. 我方律師死係要, 對方又死話無, 因為而家業主當時都買到, 房署各方面都無問題.
2. 家陣層樓其實係業主已過身母親, 由兩個仔做執行人. 我方律師死係要正本遺產書, 但對方死都唔比, 因為遺產除哩個物業外仲有現金或其他野. 家上封信係由另一間律師出, 唔可以問法庭攞多一份. 其實係咪一定要正本? 有問過其他律師話無須, 但我方又一定要. 對方已出示遺產書影印鑑證本同埋佢地母親死亡證, 但我方律師又唔接受.
3. 業主哩個物業曾有借貸, 但而家係無負債物業, 係玩契, Land Search 都無借貸. 家陣我方律師搵到份契有寫有一份關於以前哩個借貸的授權書, 雖已清還所有債項但封授權書響份契度係過期的, 我方好堅持要對方比, 對方又好堅持己清, 有證明但我方律師唔接受.
家陣好驚因為咁影響成交, 我方律師好堅持, 但成日話人地唔覆. 對方就話根本以上三項無影響份契, 又無負債又無釘契, 唔影響業權. 我方律師又話如果最後無以上文件, 可能要我簽一份承擔書, 咁又可能影響銀行最後決定出唔出份按揭. 死啦! 好似比雙方律師玩死, 大家有冇經驗, 有何高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