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想早走可唔可以用請事假黎代替?

2008-05-17 8:21 pm
我公司辭職之要一個月通知
但如果想早2星期走, 可唔可以請10日事假(no paid)黎代替?去新公司返工?

人工會點計呢?
會扣我10日人工定係2星期(連星期六日)

回答 (2)

2008-05-17 8:32 pm
✔ 最佳答案
原則上在你交辭職信後你已冇權申請任何休假. 但如果你想早十日走, 而公司都肯, (你的工作已Handover及又可慳公司錢), 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即可提早走, 但千萬要公司在離職信中說明.

當然那十日是no paid的(假設你已沒有paid annual leave)

2008-05-17 12:40:34 補充:
一般公司計算離職人工有兩種. (1) 連星期六日, 即一個月有30日-通常情況, (有時可能公司計31日, e.g. May-31 days , 因公司可能會算盡你) (2) 不連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如有), basically 22 日). 建議你問同事先, 唔知先問公司.

2008-05-20 09:36:21 補充:
如果請事假一定批, 可同公司商量好後, 離職信離職日期是遞信後一個月(咁樣妳就原則上冇違反合約), 而最後十日事假是冇薪的.
2008-05-18 8:35 am
您公司辭職之要一個月通知, 但如果想早2星期走, 唔可以請10日事假(no paid)黎代替, 去新公司返工.

您有10日年假, 都不可以用黎抵銷通知期. 事假更加不可以.


如果您最尾連續請2星期事假, 公司會扣您2星期人工(連星期六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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