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簽台証一問 (急!!)

2008-05-17 6:45 pm
我想問申請簽台証時是否一定要有護照在手?

因我剛剛申請了護照,6月先有得攞. 同時我又想去申請簽台証,但聽d朋友話張form要填護照號碼,這是否表示申請簽台証時是否一定要有護照在手?

回答 (1)

2008-05-17 8:21 pm
✔ 最佳答案
是, 一定要有護照在手, 因為張form要填護照號碼!
如你是香港出生, 可用網上申請,

申請流程:
* 為必須填寫的資料欄位;英文姓名僅接受 A-Z 與空白字元,請勿輸入其他符號。
* 護照號碼與身分證號碼請輸入英文字母(A-Z)或數字(0-9),身分證號碼最多可輸入八位,若您輸入身份證號碼長度為八位,前二位必須是英文字母;若您的護照號碼或身分證號碼有括號或斜線, 請勿輸入括號內的資料或斜線前後數字。
* 領證地點如下:香港中華旅行社、中華旅行社國際機場辦事處、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請擇一前往領證。
* 中文姓名
Chinese Name
* 英文姓名
English Name

* 護照號碼
Passport No.
* 身分證號碼
ID No.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年 月 日
* 性別
Sex 男 女

* 出生地
Place of Birth 香港 澳門 大陸 台灣 其他國

* 聯絡電話
Contact Phone

* 僑居地
Country of Residency 香港/HK 澳門/Macao



1.中文資料請以繁體中文(Big5) 填寫。 港澳居民持有效來臺證件、曾經來臺或在港澳出生者,填妥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之基本資料,以個人電腦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本專案開放之網路主機即可申請。
2.經許可後請持「電子收件編號」、「效期六個月以上之護照」及「身分證」至香港中華旅行社、中華旅行社國際機場辦事處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另繳付港幣五十五元。
3.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有效期限三個月,可入出境二次,每次停留十四天,效期內已入出境二次者,三個月內可重新申請。
4.證件遺失者,請以書面說明向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重新申請。
5.領證地點、電話與上班時間:
6.香港中華旅行社: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4樓電話:(002-852)25258316上班時間:週一~四08:30 ~ 17:30週五09:00 ~ 17:00中華旅行社國際機場辦事處:地址: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大廳K段中華旅行社櫃檯 電話:(002-852)22610238 上班時間:每日08:00 ~ 20:00
7.網路簽證申請初審通過者如逾三過月未領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將會自動撤銷,須重新登入資料申請。
8.無法配合上述時段領證者,請改以落地簽證的方式,至臺灣桃園或高雄國際機場申請臨時入境,有效期限十四天,費用為新台幣二○○元,可入出境一次。


三、相關事項: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效期自發證之日起3個月,可入出境2次,每次停留14天。
(三)費用:港幣55元。
(四)香港澳門辦事處地點及上班時間:
1. 香港中華旅行社: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2. 中華旅行社香港國際機場辦事處:每日 08:00~20:00。
3. 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五)無法配合上述時段領證者,請至桃園或高雄國際機場申請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有效期限14天,費用為新台幣200元,可入出境1次。
(六)網址:
入出國及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
我的E政府入口網(http://www.gov.tw)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7000051KK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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