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前立左遺囑, 結婚後是否仍然生效?

2008-05-17 12:26 am
未結婚前立左遺囑, 受益人並不包括配偶及子女
結婚後是否仍然生效?
還是配偶作為最後受益人?
更新1:

何為有意識? 假設定遺囑時30歲, 未有感情發生 無抱住獨生的主意! 突然緣份來到, 結左婚, 咁算唔有意識?

回答 (3)

2008-05-17 1:18 am
✔ 最佳答案
跟據法例,只有四種方法使遺囑無效,其中之一就是跟據婚姻,如果你在無意識到婚姻的情況下立下遺囑(比如:立遺囑時並未有任何結婚的打算),在你結婚一刻遺囑就會失效,法律會視你比較重視家庭。當然,如果你立遺囑時是知道你自己係會結婚,遺囑就會有效。
(1)在無意識到婚姻的情況下立下遺囑:
結婚後婚前遺囑就告失效,你婚後無再立遺囑,跟據無立下遺囑方式分配遺產,最終受益人會是配偶及你與配偶所生的子女及其他債權人及一直得死者生前在金錢上被照顧的人。
(2)在有意識到婚姻的情況下立下遺囑:
跟據遺囑分配,結婚後仍然生效。
如果是情況(1),為保障遺產只有配偶及子女,應該盡快立下新的遺囑寫明他們就是受益人。如果是情況(2),為保障遺產只有配偶及子女,你應重新立下遺囑並取消以前立下的遺囑。
不過,在情況(2)裡,如果你是刻意不讓配偶及子女,你不用做甚麼,但為了更確定不是由配偶及子女獲得你的遺產,結婚後可以去立下新遺囑及取消舊遺囑。

2008-05-16 18:26:10 補充:
總之,你立遺囑時己經知道自己係一定會結婚(making will in mind of the marriage),遺囑才會有效。你立遺囑個時並無打算結婚,當結婚後婚前立下的遺囑就會失效。

如果你是為了配偶及子女着想,應該在婚後再立遺囑並讓配偶及子女成為最終受益人。

希望幫到你。

2008-05-17 04:11:56 補充:
假設定遺囑時30歲, 未有感情發生,突然緣份來到,結左婚:
以上都係無意識到婚姻的情況下立下的遺囑,此情況會使遺囑失效。

你假設的情況是可以使遺囑失效,因為在立下遺囑時你並無打算結婚,遺囑在結婚一刻就會失效。

無意識到婚姻的情況是你立下遺囑時並無為婚姻作出打算而立下的遺囑。
參考: 個人意見
2008-05-23 1:15 am
未婚前所立的遺囑依照香港法律的30章所註明,于婚後會自動無效,而倘若婚後一直都沒有再立遺囑,咁配偶就是第一受益人。請參考以下之laws of hong kong網頁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2008-05-17 1:15 am
你已訂立遺囑的話,除你作出更改,否則會以此為準。其有效性不會有改變的。除有爭議外,否則會以該份遺囑顯示的人,為受益人的,你的配偶不會自動成為受益人。

如希望你的配偶及其子女為受益人的話。視乎現時你所訂立遺囑內容如何寫上的。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09: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6000051KK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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