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可以.
英國國民(海外)(英語: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是一種英國國籍,持這類國籍的人士屬於大英國協公民,而非英國公民。儘管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人士是英國國民,但這個身份並不賦予持有人任何地方,包括英國及香港的居留權。
英國國民(海外)最初因為香港前途問題而出現,這個身份專門為憑香港關係而成為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而設,以便這類人士能夠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繼續與英國保持某種關係[1]。自1987年7月1日至1997年止,一共有大約340多萬名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成功申請登記轉換取得英國國民(海外)身份,而所有原先憑香港關係取得的英國屬土公民身份則悉數在1997年6月30日以後失效。
英國國民(海外)身份只要一經登記,就終身有效,並且不會因為持有人取得其他國籍而喪失。不過,這個身份並不能延及持有人的子女及後代,而由於所有登記程序已經於1997年截止,故現時已再沒有途徑申請此身份。所有英國國民(海外)都有權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旅遊證件,他們可以隨時續領或補領有關護照。截至2007年,香港仍然有344萬名居民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但持有有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人士則銳減至只有大約80萬。
雖然英國國民(海外)屬於英國國民,可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以及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為旅遊證件,而所有具中國血統的英國國民(海外)皆會自動被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因此有關人使即使從來沒有申請過香港特區護照,在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地區也不能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