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約申請來港相伴,只須在有戶籍的原居地向公安部門以探親理由(須提供相方關係証明-最好係戶口証明或國內出生、父女或母女証明 )申請雙程証來港。期滿前回原居地可再申請。當然,因屬小童須由成年人代辦(最好連同中文醫生証明文件或住院証明文件)。
假如申請單程証,一般要等6-10年,視乎在原居地申請人數多小。但要考慮日後你朋友會否病情轉差,到時無人照顧細路佢點生活。
此外細路會否適應香港生活及要面對溝通(語言)方式,教育,交通,生活節奏等其他種種壓力及負擔。可能佢而家在國內重好及有人照顧。古語有云:「人離鄉賤」,萬望三思,勿為一己之「思」,好事變成壞事,易地而處,要為小孩想想,免害了小孩一生。
如方便的話而你朋友不反對,請以電郵提供你朋友的病情、醫療進展及(如有)轉移情況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