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的問題

2008-05-14 11:32 pm
我月入13000.00,(加上花紅及佣金) 老公月入9000.00, 我名下單獨買了一個寫字樓收租, 每月租金6800.00.
另有40萬現金.及20萬股票.
現住公屋. 家庭成員合共四人. 大女正讀大學.
請問我是否需要報稅? 往年我都未夠交稅資格. 是否公屋富戶?
富戶的標準是多少?
在大陸買樓及存款是否有影響?
我想換居屋, 但又怕份工不長久, 加上年紀又大啦. 怕供不起.
各位,長遠來說, 想問我應該怎樣做?
更新1:

我買的寫字樓估值120萬.

回答 (2)

2008-05-15 9:36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沒有說明你的寫字樓單位估值多少錢,因為單位也是資產之一。我們來玩數學遊戲,你、你丈夫及租金收入每月共 $28,800元,雖然未超出以下(超級富戶)的上限,但已超出最新一期公佈的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如果房署要你申報,你要交倍半租金。
另外,資產方面你單是現金和股票已經60萬元,加上你的寫字樓單位;但你不用怕,因為你的入息未達到要你交雙倍租金(未超出以下的限額),當你要交雙倍租金時,第二年再審核你們的資產仍是超額的,那你們才需要遷出公屋單位。(我的親戚住公屋單位,因為收入不高,有近二百萬元資產仍可住在公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3301,3-0-2616-16,00.html





在2008年4月1日生效的指定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如下: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每月)


資產淨值限額






(2008/2009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


(2008/2009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



一人


21,900元


620,000元*



二人


33,600元


950,000元*



三人


37,800元


1,060,000元*



四人


45,900元


1,290,000元



五人


53,700元


1,510,000元



六人


62,700元


1,760,000元



七人


67,500元


1,890,000元



八人


72,300元


2,030,000元



九人


78,600元


2,210,000元



十人或以上


83,100元


2,330,000元













* 一至三人的小家庭,若其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其資產淨值限額與四人家庭的限額相同,即1,290,000元。


不過長遠來說,我反而擔心當另外2位家庭成員,他日遷出刪除戶籍時,你們是否要遷去較細的2人單位。報稅我不懂,因為我從來都沒有交過稅,只知道一個人(每年)免稅額至少十萬元,十八歲以下仔女每個可免3~4萬元。
如果房署要你申報才申報,不用自己走去申報的。個人不建議在內地買樓,因為眼看身邊朋友因為要賣掉內地的單位而頭痛(聽說很難賣出去的,又要經十多個部門辦很多文件)。暫時你都是交倍半租,又不會被人趕走,一於見步行步,儲蓄一筆錢退休;分分鐘他日你可能會送錢給仔女買樓結婚。
2008-05-15 1:19 am
全家總入息不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者,可獲批繳交原有租金的新租約;全家總入息介乎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至三倍之間的家庭,可獲批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至於全家總入息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三倍,而資產淨值不超逾指定限額者,則會獲批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新租約。獲批新租約的家庭,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均須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以確定他們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凡未能通過全面入息及資產評審的家庭(即入息及資產均超逾指定限額),或選擇不申報入息及資產的家庭,均不獲批新租約,並須遷出有關公屋單位。這些家庭若有暫時的需要,可申請暫准居留在該單位內,為期不得超過一年。在暫時居留期間,他們須繳交相等於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

繳交附加租金或在暫居期間的家庭,如能證明全家總入息或資產淨值已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當時的限額,前者可申請交回較低租金,而後者可申請批出新租約。假如入息或資產的下降屬永久性質,他們則可立刻遞交有關的申請書。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4: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4000051KK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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