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在日本研發的並未在香港註冊的遊戲犯法嗎?

2008-05-14 8:17 pm
如果在中國大陸或其他地方複製如何會不會犯法?
如複製應用軟件的情況是否相同?
可不可以比該公司早一部在香港注冊?
更新1:

但係我好似聽講過有d人見人地牌子出名,之後在其他地方注冊,原公司反而無得用?

更新2:

icic 咁我想問下如果係新發明/新技術的情況是否同品牌一樣,可以搶先在其他地方注冊?還是和開發遊戲一樣,開發者在世界各地也有權告複製者?

回答 (1)

2008-05-14 8:32 pm
✔ 最佳答案
如果是無授權複製, 不管在哪裡都是犯版權法, 但屬當地的版權法, 非生產地的版權法。

任何軟件都是相同, 不管是不是應用。

理論上可以先注冊, 但前提你是開發者或其公司, 否則你不能證明你是否有參與。

但相信一般都不會用個人名義申請登記商業性質的軟件, 香港版權局不會相信一個人能開發一個軟件。

軟件的在港注冊證明需要很多, 原程式, 開發進度, 事前調查, 業務調查等等。

2008-05-14 17:39:12 補充:
品牌歸品牌, 與軟件不同,

2008-05-15 12:47:09 補充:
香港與大陸 的登記 鬆緊情度不同, 大陸隨便都可登記, 香港便要提供大量資料。

2008-05-21 16:54:32 補充:
視乎情況藥品和軟件開發已經好大分別了, 而且每個國家的版權法不同不可一蓋而論。
如果你開發遊戲, 主要市場在哪裡, 就會到哪裡申請。
基本上為事先申請. 理論上是沒法搶申請, 但例如有個品牌在美國申請 如「TOP 1」
但市場只於歐美, 只在歐美申請版權。
但有其他人於中國內地已申請「TOP 1」為版權品牌, 這家美國公司便不能以這個品俾打入中國市場, 但仍可於其他未申請的國家賣,
同樣的, 這中國申請的版權不能到美國去賣, 也不能聲稱於美國TOP 1有關係
其實只要不100 % 相同便可以申請
當然有品牌轉讓等商業行為, 但之前肯定有一定程度的法律問題或爭議。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59: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4000051KK0072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