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庭做證人

2008-05-14 5:50 pm
5月13號收到法庭專人的留言紙...要我7月上庭做證人....咁今個星期六佢地會再俾一張正式的傳票俾我(因由: 因我前公司老闆拖欠其中2個員工的糧..雖然亦有拖過我的糧..但於離職後一個月後終於補回..因我2個同事拿不到糧...所以告上法庭...現在成件事都不關我事...但我同事上個月問我拿屋企地址想我上庭作證...但佢冇問我肯唔肯上庭...佢只係講法庭果邊需要你地址..要傳你上庭....因為我完全唔知可以拒絕佢要求我上庭....).....但係我并不想上庭...我想問...
1.我可以用什麼理由拒絕上庭?
2.如果我拒絕上庭會不會有什麼手尾?
3.如果我今次拒絕上庭...因為佢地有我地址...會不會有第2次的傳票...又再要求我上庭?


謝謝...
更新1:

但如果我未收到傳票之前...是否可以say no...唔作證...

更新2:

如果我唔簽收傳票....後果是什麼?

回答 (1)

2008-05-14 7:38 pm
✔ 最佳答案
如果法庭傳你上庭做證人,你不去的話會被控告,你不要有此心理可以不去理會,你一定要去的,不去的話可以要你坐牢的,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56: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4000051KK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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