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欠債問題,想取回強積金救命。
眼看有幾萬蚊係度,又唔可以用,有咩方法或程序可以提早取回?
因本人有兩個MPF戶口,一個是前一份工的,一個係現在工作中的,之前未有將兩個合併,如果以"永久離開香港"為原因,咁我係咪要辭左依家份工? 可以只取回之前份工供個個MPF的嗎?
有過來人可以幫忙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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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4000051KK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