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賣樓心急人一問????

2008-05-14 2:39 pm
本人在大陸有單位放盤,地產賣了18萬,但我只收15萬,地產說賣給買家18萬,買家會先將18萬全數過户給我,而我要再取回3萬元給地產,請問這會否觸犯大陸的法律嗎?因所有文件也是以18萬買賣的,這會否犯了大陸的法例嗎????謝謝
2008-05-13 19:22:18 補充

本人買賣手續會到公證處及房產所做,但是中介要收3萬元,而所有政府文件都要寫18萬,而我只收15萬,隱瞞政府及買家,這會否屬於犯了國內的法例。
如果我已收了訂金,撻訂又應該怎樣做????thanks!!謝謝

回答 (2)

2008-05-19 7:53 am
本人大陸有單位放盤,07年中,是本人以17萬於02年購入,地產賣了47萬,但我只收39萬,所有稅款連手續費9萬,原來賣樓先交9萬稅,才可交易!大陸係由買家過數比業主,業主才交樓,不經律師樓,而文件上我只賣左38萬,如果寫47萬,業主俾更多稅,未滿5年再加3萬元稅!利潤的20%為最離普的稅!


地產有一份抽稅的通告,会計出一張清單,及各項稅款,!

佣金為樓價1.5%或5000元,以較高者收取!
當然觸犯大陸的法律,但一般冇問題,所以要揀信得過的中介,如中原、美联等!否則騙錢架!
2008-05-14 11:16 pm
大陸的地產交易法例都是參照香港的,
地產中介隱瞞政府了及買家當然是欺詐行為,
但撻訂是你要賠一倍訂金;
現在情況,問題是「3萬元」理論上是屬于你,
攞齊文件---
方法一: 去地產中介找其上司傾
方法二. 去找公安 (警察局),關于財務可能不理
方法三.去找報館,e.g. 羊城晚報 or 廣州日報爆料
方法四. 同公證處 ( 屬于司法部的 ) 及房產所講
方法五.去法庭告佢,( 律師費太貴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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