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停留簽證 (多過3個月至半年)

2008-05-13 8:14 pm
我想申請台灣停留簽證 多過3個月至半年 (單次入境)
請問有無人知道 (有經驗) 需要的銀行存款証明約最少多少?
如沒有公司証明信可以嗎?
是以旅遊為目的的話, 是否可簽到多過3個月至半年?

交了申請表後約多少天才有回覆?

請各位幫助回覆. 謝謝.
更新1:

謝謝你的回覆. 不過有沒有人可以回覆到我以上的問題呢? 謝

更新2:

謝謝你的回覆. 申請時是否不需要交銀行存款証明?旅行社證明? 謝謝.

回答 (2)

2008-05-21 1:50 am
✔ 最佳答案
你可以去金鐘中華旅行社申請可停留台灣三個月既簽證
係台灣你可以把簽證續期多三個月,共可停留台灣半年
中 華 旅 行 社
香 港 金 鐘 道 89 號 力 寶 中 心 第 一 座 力 寶 大 廈 4 字 樓
查 詢 熱 線 : (852) 2525 8316
申 請 入 台 證 時 間 :
週一~四 08:30 ~ 17:30,週五09:00 ~ 17:00
費用 :
單次 : 有效期6個月,可進出境一次;HKD122.00,入境台灣後可停留3個月

簽證需帶備
1)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
2)白色底證件相1張
3)空郵回郵信封1個(中華有得買,每個0.3毫)
需時21個工作天


2008-05-22 16:09:05 補充:
不用,但可能要求你交工作證明
2008-05-13 10:12 pm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0&CtNode=37&mp=1撰自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簽證之意義:
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1. 簽證類別:中華民國的簽證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四類: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短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
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

應該是一般在中華旅行社找發出的停留簽證,集一齊文件,多數在一個月之內批核,除非你有背景.

香港中華旅行社:
地址: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4樓
電話: 25258316
上班時間: 週一~五 09:00 ~ 17:00
週六 09:00 ~ 12:00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48: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3000051KK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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