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三人家庭,五萬--七萬.
更新2:
五六年前是有大約十萬一個月,但呢兩年少了,我是老細,
更新3:
曾經有人舉報過我,我用自己公司出了一封入息証明,報我只是打工,搵萬三蚊一個月. 房署就叫我交原有租金. 我本身自己有一間公司,另外和兩人合股一間公司,現在我把自己的生意用合股的公司營運,把自己的公司CLOSE,合股的公司把自己的名刪除,報自己是受薪董事,人工是一萬五千蚊. 其實我自己的生意都是繼續在做,一樣搵咁多錢,只不過不在我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