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護老院和老人中心的分別

2008-05-12 6:29 am
安老院,護老院和老人中心的分別,請詳細列出來

回答 (1)

2008-05-12 6:37 am
✔ 最佳答案
安老院為未能獨自在社區中生活﹐但無需倚賴他人提供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以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沒有或輕度缺損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及有限度的起居照顧服務。

服務性質
下列為安老院向院友提供的服務﹕
(1) 共住的房間﹔
(2) 每日最少供應三餐膳食﹔
(3) 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如個案評估﹑輔導﹑轉介和舉行活動等﹔
(4) 提供起居照顧﹐如打掃及粗重洗熨工作﹔
(5) 幫助有需要的院友進行屬個人性質的活動﹐如寫信等﹔以及
(6) 定期舉行活動以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鼓勵院友發展個人興趣及與社區及家人保持接觸。

入住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安老院﹕
(1) 年齡達65歲或以上#﹔
(2) 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安老院﹔
(3) 有社交或住屋需要﹐但未能獨自居住﹔
(4) 可以照顧個人生及清洗個人衣物﹔
(5) 在進行/打理其他起居活動(如煮食﹑打掃﹑購物及粗重洗燙)方面出現困難﹔以及
(6) 體格及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每月收費
$1,506 (傷殘津貼受助人)
$1,429 (非傷殘津貼受助人)

護理安老院為健康欠佳﹑身體殘疾﹑認知能力稍為欠佳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起居照顧及有限度的護理服務。部份護理安老院宿位由合約院舍或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提供。

服務性質
下列為護理安老院向院友提供的服務﹕
(1) 共住的房間﹔
(2) 每日最少供應三餐膳食﹐另加小食﹔
(3) 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如個案評估﹑輔導﹑轉介和舉行活動等﹔
(4) 護理服務﹐包括藥物的服用和監管﹔
(5) 安排人員全日24小時當值﹔
(6) 註冊醫生定期探訪診症﹔
(7) 個人照顧服務﹐包括照顧長者的起居﹔
(8) 治療運動及療法配合(以小組或個人形式進行)﹐藉以維持或改善院友的身體機能﹔以及
(9) 定期舉行活動以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鼓勵院友發展個人興趣及與社區及家人保持接觸。


入住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護理安老院﹕
(1) 年齡達65歲或以上*﹔
(2) 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護理安老院﹔
(3) 健康欠佳﹐或身體機能喪失或衰退﹐以致在個人照顧及起居活動方面需要別人提供協助﹔
(4) 可利用步行輔助器或輪椅走動﹔
(5) 沒有家屬可以提供必需的協助﹐或是照顧長者為家人帶來很大壓力﹔以及
(6) 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每月收費
$1,813 (傷殘津貼受助人)
$1,605 (非傷殘津貼受助人)

長 者 中 心 服 務 旨 在 為 長 者 及 其 護 老 者 提 供 地 區 和 鄰 舍 層 面 的 社 區 支 援 服 務 ﹐ 以 便 長 者 及 其 護 老 者 在 鄰 近 其 住 所 的 中 心 接 受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地 區 上 各 長 者 中 心 亦 互 相 配 合 ﹐ 並 與 其 他 界 別 的 機 構 聯 系 ﹐ 共 同 為 長 者 提 供 適 切 的 支 援 服 務 及 建 立 一 個 關 懷 長 者 的 社 區 。
參考: 社會福利署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04: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11000051KK0299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