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志信主,但之後卻兩年時間沒去過教會.在此其間草率地與其相交不久且非基徒男友結婚,婚後1年因為相處不好她要求離婚, 2年後再婚.
她希望重新開始去教會.希望受洗.
一個明知故犯如她的人神還會接納嗎?教會應該接納嗎?如果不,她不就永遠远离神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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