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爭國權,內除國賊>係點解?

2008-05-11 9:00 pm
<外爭國權,內除國賊>即係咩意思?
更新1:

我係要<外爭國權,內除國賊>的解釋!

回答 (2)

2008-05-15 5:36 pm
✔ 最佳答案
外爭國權:
(向外爭回治國權力)
起因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戰勝國(日本、中國、美國、法國、英國等)及戰敗國(德國、塞爾維亞、土耳其等)於巴黎舉行和會,並準備草簽巴黎和約(即是凡爾賽和約)。和約中其中一項條件是要將德國於中國山東省所佔的利益及土地轉至日本手上。
內除國賊:在國內除去賣國賊
因這樣引起中國人民極度不滿,他們認為若北京軍閥政府草簽,便等如賣國。

1914年中,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中國提出德國直接將山東權益交還被拒,於是決定保持中立。當時美國注意力已轉移至歐洲,而英國則希望日本能成為在其遠東盟友。日本於是在8月對德宣戰,出兵佔領了德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山東半島。1915年,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意欲獨佔中國的權益。

時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已經平定了二次革命,並把臨時約法修改為大總統一人獨大。同時,袁世凱修改大總統選舉法,顯示出他企圖把總統職位世襲。日本政府見機不可失,於是大隈重信內閣議定二十一條,並得到元老的諒解。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向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直接提出二十一條要求,並要求中國絕對保密。1至4月,袁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談判,一方面暗中逐步洩露內容,希望獲得英美支持抗衡日本。中國的談判代表多次拒絕要求中的部份內容,迫使日本作出讓步。中國國內亦出現反日情緒。日本則以武力威脅中國。至5月7日,日本政府向中國發出最後通牒,限令於9日前答覆。最終袁世凱政府在5月9日晚上11時接受二十一條中一至四號的要求,並於5月25日完成簽字。5月9日被全國教育聯合會定為國恥日,稱「五九國恥」。

評論
有部分人將接受二十一條的責任歸咎於袁世凱,指他意欲稱帝,為求得日本的支持,借助出賣國家主權換取日本的支持。但亦有人根據當年的檔案及當事人的日記,指出袁世凱是在日本宣戰的壓力下,力爭至最後一刻方纔被迫接受二十一條的部份條款。至於日本以支持袁稱帝作為報酬,亦缺乏證據支持,也有學者認為袁世凱稱帝失敗正是由於他在二十一條的力爭,使得日本政府在其宣佈帝制時「強力倒袁」所致。特別是當時袁世凱最大的政敵正是二次革命後以日本為基地進行反袁的孫中山。孫一路都大力鼓吹日本制裁袁世凱。袁世凱至死前,仍稱自己的去世將為「日人除一大患」。

後續
隨著護國運動的開展,袁世凱最終死去。該條約的部分內容由於影響到其他國家的在華利益,一次大戰結束後在1922年的華盛頓會議上被廢除部分條款。 隨後條約內容不斷被改寫,直至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失敗後徹底廢除。
2008-05-11 9:28 pm
出自中國的五四運動(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學生上街示威,要求政府不可草簽和約,並高呼「外爭國權,內國賊」等口號.
外爭國權:
(向外爭回治國權力)
起因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戰勝國(日本、中國、美國等)及戰敗國(德國、塞爾維亞、土耳其等)於巴黎舉行和會,並準備草簽巴黎和約(也叫凡爾賽和約)。和約中其中一項條件是要將德國於中國山東省所佔的利益及土地轉至日本手上,
內除國賊:在國內除去賣國賊
因這樣引起中國人民極度不滿,他們認為若北京軍閥政府草簽,便等如賣國.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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