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綜援為生、她間中拾紙皮、帮補家計。
08年5月1日晚,60歲亞婆服待她母親訓睡后去拾紙皮,11點30分左右在南豐中心拾荒,看見一間店門外棄放一個生銹的舊門鐵框架,該店門セ己關門,她誤以為装修工人丟棄不要的廢鐵,所以把它拾走。
第二日,5月2日中午12點左右拿去賣連紙皮賣得20元,晚上又照常一样去南豐中心拾荒,后給保安人員从監路電視認出她是拾走舊門鐵框架亚婆於是報警,就這樣這位亞婆變了刑事偷盜罪,去到差館D差人話亞婆拾荒也是偷就這樣亞婆要亞婆認罪要她簽口供認偷盜罪簽名、亞婆唔識法律也只好認罪并簽名了在差館、現等上法庭開審。她這樣是否真的犯了刑事偷盜罪、她要坐監嗎、上法庭要認罪還是不認、要點做有冇人可帮帮她、我自己都唔識法律希望有心帮帮她、多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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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chan7708請門你是律師嗎?如果亞婆唔認罪會點吖?認著后果有會點吖?你真的會帮亞婆嗎?要點樣可以聯絡你可否留電話!可以msn給我[email protected]嗎!多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