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調查程序

2008-05-09 1:08 am
請問被人告嚴重刑事案, 但是被人屈的, 已查了半個多月轉了一之担保,而聽警察的口吻也是偏信的而且他們也說已儘力幫我並叫我不用急找律師, 但還沒到下之轉担保時突然收到電話說要被人認人, 請問是否好大機會會被落CHARGE要上庭呢?

回答 (1)

2008-05-09 2:05 am
✔ 最佳答案
你而家只係疑犯. 無錯係唔使咁快請律師嘅. 警方要認人, 亦只係查案程序之一. 無乜大不了.
但如果在認人中你被認到, 咁就係好有力嘅証據. 所以好大機會會被落案起訴, 到時身份就變成被告. 就會要找律師幫手.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8000051KK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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