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989年及之前,有地區字頭制度,把香港分為香港島及離島區、九龍、新界3區,各區均有不同的地區字頭,香港島為5、九龍為3、新界為12(後來改為0),致電不同區,要先撥地區字頭再撥電話號碼,致電同區則無須撥地區字頭。離島區的方法更複雜,如致電同一離島,只須撥最後4個數字;如致電離島區其它離島或香港島,或由香港島致電離島,則撥整個電話號碼(6或7個數字),無須地區字頭;如由離島致電九龍或新界,或由九龍或新界致電離島,則先撥地區字頭,再撥整個電話號碼。而流動電話、部份傳呼台和特殊電話號碼(通常是0、1、9字頭)則不設地區字頭,在全港任何地方致電這些號碼,所撥號碼都是一樣。
1970年代,香港的固網電話號碼只有6個數字,已開始不足以應付需求,所以香港電話公司開始為升位作準備:首先,原來新界的地區字頭從12改為0;然後給予7個數字的號碼予新發展區及新申請的固網電話;另外把部份舊區由原來的6個數字升至7個數字。例如:薄扶林的電話號碼由原來的47xxxx改為8174xxx。在這階段,較舊的固網電話號碼是6個數字,較新的則是7個數字,而後者的首位數字都有按地區的特定編排,香港島是8、九龍(包括西貢)是7、新界東(沙田、大埔、北區)是6、新界西(荃灣、葵青、屯門、元朗)是4、離島區是9。待所有必要的改動完成,1990年1月1日,取消地區字頭,由該日起,無論是否致電同區,如致電原7個數字號碼,均只須撥該7個數字,無須在前加上原地區字頭;至於原6個數字號碼,香港島及九龍則一律在最前面加上原地區字頭,新界東則加上6,新界西則加上4。例如:香港島的『123456』,由當日起,在全港任何地方致電此號碼,均須撥『5123456』。
隨著人口的上升,電話號碼又再不敷應用,甚至達到飽和程度。1995年1月1日,又再一次增加數字,所有普通固網電話號碼,一律在最前面加上2字,由7個數字增至8個數字,後來亦推出3字頭的新號碼。而傳呼台電話號碼,普通傳呼服務則在最前面加上7字,例如112 3456改為7112 3456,秘書傳呼服務則把11字頭改為7字頭,例如11456 7890改為7456 7890。流動電話號碼和特殊電話號碼(0或1或9字頭)則不變,一直至今。預計可滿足未來15年(1995年至2010年)的電話號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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