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已供完, 但未補地價, 怎樣才可按揭

2008-05-08 11:16 pm
居屋已供完, 但未補地價, 怎樣才可按揭

回答 (5)

2008-05-09 8:30 am
✔ 最佳答案
補地價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residential/leaflet3_5.pdf


簽訂買賣協議、出售/ 出租或按揭


在轉讓限制期第3 至第5 年內的業主可否在申請補價前訂立單位的買賣協議?

基於房屋條例附表規定,處於轉讓限制期第3 至第5 年內單位的業主只可在房委會接納其補價申請(即業主提出申請將單位回售予房委會並在房委會拒絕該回售申請後),方可訂立該單位的買賣協議(包括臨時或正式協議)。簡單來說,業主要收到補價申請認收通知書後才可訂立該單位的買賣協議。如果業主在房委會接納其補價申請前訂立該單位的買賣協議,即屬違反房屋條例(第283 章)附表第1 段及房屋條例第27A 條的規定。訂立的買賣協議均屬無效。任何人士違反房屋條例第27A條,可被判罰款500,000 元及監禁一年。


在轉讓限制期第3 至第5 年的業主,可否將單位按揭,以按揭貸款繳付補價?

正如出售單位的情況一樣,一般來說,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署長許可,不能將單位按揭;但居屋/租置單位業主可與律師及銀行安排,在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生效當日簽訂按揭契據。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署長許可便將單位按揭,便會違反房屋條例,而按揭契據亦會無效。


詢問

如有疑問,可致電房屋署熱線2712 2712 查詢或瀏覽房委會網頁: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如需進一步資料或協助,請與各屋h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與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 號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第2 座1 樓支援服務第四組聯絡。
(2006年版)


總結:如有特別理由,可以書面向房屋署署長申請重按,獲批之後連同署長准許書,向銀行申請按揭。
2008-05-10 6:47 am
唔使咁煩,總之記住,凡有 housing scheme ,如居者有其屋或首置,做轉按不能多過現時按揭的 outstanding balance. 你現時已經供完,outstanding balance 係 0 ,即係唔按得嘛!( x x 兄弟果D例外) ,具體做法係:

1) 向銀行申請按揭連補地價。假設已補地價市值為 1 M, 即係一般按700000, 如果要補20 萬地價,即係可cash out 50萬,但唔係間間銀行肯,因為正式次序係:

 1. 客戶證明已補地價/有能力於銀行放款前補地價。

 2. 銀行批核。

 3. 過錢比律師樓,律師樓過比你。

當中可能解決方法為,搵間相熟律師樓出信比銀行,由佢地監察及保證客戶會補地價(於放款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於放款後指定時間內交給銀行。我都未handle 過
2008-05-09 7:25 am
你去呢個topic搵果呢位小姐,睇下幫唔幫到你啦,佢喺she.com幫個好多人處理債務問題架,我都係其中一個!

http://community.she.com/messageboard2/index.cfm?bdid=14&topic_id=1951998
2008-05-08 11:29 pm
如果唔補地價再向銀行或借貸公司翻按是罰法的,查到這負上負責.最好看清楚房屋條例.
2008-05-08 11:21 pm
只係出售才要補地價,你只係做按揭,唔駛補地價,銀行都會按。


收錄日期: 2021-04-11 00:38: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508000051KK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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